出生于广东省新丰县的49岁男子李小雄(别名李少雄,化名李伟、李杰),对外谎称自己是总理秘书,以能帮人做生意为由诈骗人民币403万元。5月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小雄做出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判处李小雄无期徒刑。
上午9点半,李小雄在法警的押送下走进法庭。整个宣判过程中,李小雄一直低着头,眉头紧锁。1999年,当李小雄冒充总理秘书,从事主王某手中骗取80万元人民币便“人间蒸发”,他可能不会想到自己竟在8年后的一次生日宴会上,栽在这个人手里。2007年3月15日,李小雄为庆祝自己的生日,请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席间一位朋友请人送个蛋糕来,冤家路窄,送蛋糕来的人竟是王某。见势不妙的李小雄想逃跑,被王某和保安抓住,随后公安机关将李小雄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9年上半年,被告人李小雄谎称其系总理秘书,以能够帮助王某承租本市东城区某大厦,疏通关系需要经费为由,分三次骗取王某的人民币共计80万元。2006年至2007年间,李小雄又谎称其系国务院外事办主任李杰,以能帮人在青岛、东莞等地成立外商俱乐部为名骗取冯某、吕某人民币共计323万元。李小雄共计诈骗人民币403万元,案发后仅由家属代为退赔10万元,其余案款尚未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小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国家领导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巨额钱款,给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小雄所犯诈骗罪行,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作者:常鸣)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