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当天,深圳网友自发组织了“我给交警送瓶水”的爱心公益活动。报道见报后被各网站转载,却受到了不少网友的谩骂和恶评。活动组织者之一“柳的妞”致电称,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遭来这么多指责,网络的压力让她实在受不了。(5月4日《南方都市报》)
对网友的爱心之举,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投之以不敬的词藻。任何一位劳动者也都有资格接受这份爱心,城管也不例外。问题恰恰在于,城管之弊的根本并不在于城管队员个人,而在于制度。城管执法体制的法律地位不确定、归口不统一,城市管理在对待小商小贩方面的理念偏差,才是问题的关键。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不但无辜的市民随时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城管队员自身也在不自觉中成为了制度的牺牲品。网友对“送水”的指责,决不是真正针对“送水网友”,甚至也不是针对接受送水的城管队员,抛开网络中常有的喧嚣,“指责”背后实是对根治城管制度之弊的强烈期盼。
“送水”活动的主题本是“我给交警送瓶水”,实际操作中,是“给路上遇到的交警、城管人员、警察、环卫工人等”都同时分发了矿泉水,然而报道在被不断转载的过程中,“城管”的成分被不断放大,而其他送水对象则被集体无意识地忽视,以至于该活动彻底被人为化地成了“给城管送水”。这也成为了“活动”受到指责的一个客观原因。——换个角度来看,这也是舆论关注城管问题、期望根治城管问题的另一证明。
实际上,为城管送水也好,城管打人也罢,将城管形象简单归结到城管队员个人身上,本就是对矛盾本质的混淆和模糊。城管形象的改善肯定离不开城管队员个人执法素质的提高,即便是驱赶商贩,也不是出现暴力的理由。不过,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原因显然不在于橘子而在于环境。为什么偏偏城管中的野蛮执法人员尤其多呢?到底是他们的本来素质原因还是城管环境使然呢?这个问题真的已经到了必须思考的时候了。(刘楚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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