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公款消费早就该公开了!”“‘晒’的亮度还不够,公众仍然看不见公款消费的去向!”“‘晒’公款消费就是打开了神秘的‘暗箱’,太原纪委、监察局的这一‘晒’真不容易!”这是4月上旬山西太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2007年度太原市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款报销、公务支出的消息后,围绕“三公开”制度的实施所引发的不同声音(4月29日《法制日报》)。
在对此“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开”的具体内容尚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读者难免不明就里,更无法知悉正反双方所“争”者何在。于是笔者先找到了4月9日《法制日报》那则《太原首次“晒”公款消费》的报道,一看不免大失所望。原来这篇初始报道只有百余字。所谓“晒”公款消费,就是“把全年的公务经费所有支出,分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款报销、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费、固定资产购置费等8大类。按每个室(厅)、每项工作、每名领导、每名工作人员、每辆车进行核算,把每笔支出公开到机关每个室(厅)及每名工作人员。”
我不太明白以往太原市是如何监管财政经费支出的,大抵也要分类,也得核算———但这并不是“晒”公款消费的“新闻点”所在。“晒”的意思是公开。从报道中看,太原市只是在“机关每个室(厅)”公开,而且是公开到“每名工作人员”。太原市纪委又没说对社会公开,对公众公开。如果公众被排除在“晒公务消费”的对象之外,喜从何来?
笔者仍想获取更多关于此举措的信息再下论断。于是笔者登录网络,先是进入了太原市政府网站,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与“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开”的只言片语,更无“职务消费公开”的具体内容。再转到太原市审计局网站,同样没有找到这一内容。又转入太原市纪检监察网,其“工作动态”栏目中只有一些从平面媒体上转载的反腐时评和反腐报道。看来,连组织者自己都没有把这个“晒公务消费”当回事。
至此,笔者终于理解了《法制日报》两次刊载出这一新闻的用意之所在。只可惜,太多媒体错过了这样一例看似平常却又不寻常的新闻题材———笔者在网上以自己的能力穷尽了搜索方式,也只找到有限的两则报道。难道媒体对这类新闻都已经不感兴趣了?
□王琳(海南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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