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拒载、乱掉头乱按喇叭、使用假币等,是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也影响我市(福建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记者27日从市创建办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将规范出租车行业列入重点整治范围,此外,公交车、交通秩序、消防安全等也在整治范围内。
对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行业,市交通局和市交巡警支队出台了2项有力措施予以规范。
一是建立出租车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出租车司机拒载、故意绕道、乱掉头乱按喇叭、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等经营违章行为以及使用假币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扣服务监督卡、停岗培训、列入“黑名单”等相应处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出租车驾驶员处罚最为严厉:2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使用假币的不良出租车司机,一经查实即被列入“黑名单”,一律处以2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的重罚。
二是采取路面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出租车车容车况检查。严格落实5天一回场制度,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此举将使那些车容不整洁、带“病”上路的出租车数量大为减少。
公交车驾驶员超速、超载、开“飞车”、乱闯红灯现象在市区屡见不鲜,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此次整治,我市也出台了不少硬性规定,加大对公交车驾驶员的监管力度。根据遍布城区各交通主要路口探头拍摄到的驾驶员违章情况,实行严格奖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凡属探头拍摄到的驾驶员违章行为,驾驶员停岗1周,自行缴费培训1天;对于闯红灯等违章行为,驾驶员停岗1个月,自行缴费培训1周。此外,租赁公司、股份制公司驾驶员发生违章行为的,定期约谈公司及车队管理者;发生死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经济处罚;对于一般性事故频繁发生的,也列入约谈范围,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影响恶劣的,市公交集团党办纪委介入调查处理。
从3月3日起至6月4日,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秩序大整治。本月22日起,整治行动进入第二阶段,重点整治机动车鸣喇叭、行人路口闯红灯和过街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文明礼让、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等4项交通违法行为。新出台的处罚措施有:2名以上民警可共同举证乱鸣喇叭现象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不愿接受处罚的可参加交通劝导活动;对闯红灯后拒绝接受处罚的路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将劝其参加交通劝导活动;对既不接受罚款,又不参加劝导的,警方将传唤到派出所制作笔录,依法处罚。(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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