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山东聊城参加“和谐城管论坛”的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对最近发生的一起事件“(南京)市民讽刺城管执法被围殴至大便失禁”表示“震惊”,对粗暴执法予以了谴责,他们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新京报》4月27日)。
关于城管,行为像冬天般冷酷几乎不算是新闻了,事件曝光后,一般情况下,以“临时工”小事化了,对于特别受到关注无法推卸的,上级领导乃至市长不免“震惊”一回,如今年年初发生在天门市的城管打死拍照取证的市民魏文华一事。
想起各地警方在公共场合的醒目地方宣传、公示“打架成本”的经验。“殴打他人=10日拘留+500元罚款+1500元医疗费+10日拘留少挣的400元工资(每天按40元计)+因打架违反厂规被开除+影响子女参军或上警察学校的政审……”据相关报道,“打架成本”对于减少打架斗殴行为收效显著———所以收效显著的关键,并非公式能吓人,而是无辜殴打他人必然付出沉重代价,没有太大可能侥幸逃脱处罚,迫使人三思而后行。
承诺“文明执法”,或者初衷良好,但对城管执法人员有多少约束力和威慑力?在我看来,兑现暴力执法“成本”才是关键。暴力执法=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法律介入(面临牢狱之灾)+赔偿(可能倾家荡产)+前途名声带上污点(甚至尽毁)……哪个市民和执法人员心里不亮堂得很呢?可具体到现实事例,装模作样地调查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有之……敷衍性质的内部处分代替法律严惩的有之,欺神骗鬼的明降暗升,风头一过又受重用的有之,到头来,“成本”公式被少数素质欠佳的城管执法人员看成空头理论,不需要付出“成本”,“暴力执法”如何可能遏止!
要是暴力执法后果像公式,没有情面可讲,没有价钱可讲,暴力执法后必须面对一系列来自内部、法律的公正调查、惩罚,“成本”来得真真切切一个也不放过,“文明执法”还会成为难事吗?
□胡镇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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