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活人墓事件经本报独家披露后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昨日已有11座墓被平掉。该县还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综合执法组,目前已兵分两路进驻双江、人和两个建墓较集中的镇执法。
非法墓地侵占耕地林地
据云阳县委宣传部介绍,从2005年以来,该县双江镇、人和镇等部分乡镇相继出现修建大墓、活人墓等非法墓地的现象,双江镇建民村和人和镇立新村比较突出,分别修建大墓、活人墓87座和52座,最大的墓占地面积42平方米。据介绍,非法墓地虽属老坟园荒芜地,但有侵占耕地和林地行为。建民村的非法墓地在库周绿化带移民纪念园的上方,既占有部分耕地,又占有部分林地;立新村的非法墓地处于退耕还林区;少数非法墓地的墓主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党员,甚至有个别部门的领导干部;这些墓地多为受利益驱使非法建造,然后卖给墓主,出地农民、石匠牵头人、风水串串客等从中谋取利益;据称,当地人此举严重违反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建民、立新村墓地大量接埋本村以外的死者。
经营非法墓地将被罚款
对此,该县已出台强硬措施,要求所有非法修建土葬墓必须在一个月内拆除,做到“平坟迁出彻底、复耕复林到位、教育处罚有力。”对到期仍未拆除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墓,采取联合执法方式予以强制拆除;同时,对经营非法墓地、牟取非法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民政局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的组织和个人,由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必须实行火葬,才能按规定办理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困难补助费,对未实行火葬而发放上述费用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对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殡葬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李双全实习生王曦通讯员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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