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巨贪”之称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贪腐案,进入庭审第二天,庭审仍处于法庭调查阶段。但是庭审中却多次出现了曾锦春翻供揽罪的现象,为此,曾锦春的辩护人还称没法为曾继续辩护了,而曾锦春翻供所涉及的指控事实中都有其儿子或女儿参与,护子之心由此可见。
护子女心切多次翻供
巨贪曾锦春受审
在庭审的第一天,曾锦春向法庭表示,承认起诉书的指控事实。但是在昨天的法庭调查阶段,曾锦春却在对多个事实进行质证的过程中,推翻以前的口供。曾锦春的这一做法,还被辩护人邱兴隆在庭上当场训斥,邱兴隆表示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无法为其继续辩护。
曾锦春翻供的多宗事实中,都涉及其儿子曾峰和女儿曾云悉,且其翻供内容都是将罪行揽到自己的身上。譬如,公诉方指控陈远翔等三人通过曾峰找曾锦春帮忙,准备承揽郴州市第一医院的装修工程,曾锦春为此而向医院院长打招呼,让陈等在没有中标的情况下,承揽了这一装修工程,陈远翔通过曾峰送给了曾锦春10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曾锦春却突然表示,是陈远翔等人在数次和他说过之后,在办成事情之后,他又让曾峰去向陈远翔收钱。
曾锦春刚刚陈述完,辩护席上的邱兴隆就急了,马上告诫曾锦春:“你这样改变口供,从情感上我可以理解,但你应如实公认,不要为了帮儿子脱罪而翻供。”公诉人马上指出辩护人不能这样向被告人问话。
此时邱兴隆继续对曾锦春说:“如果你继续这样,我就无法为你辩护了,从起诉书上来看,已经认定了你在受贿中是主犯,你为儿子揽罪也没有用。”这场发生在辩护律师和被告人之间的争执最终被法官所制止。
在随后多宗涉及其女儿的受贿指控中,曾锦春再次翻供揽罪。
曾举报两名正厅级贪官?
在昨天庭审的末期,邱兴隆突然向法庭提出曾锦春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具有立功的表现。“曾锦春检举揭发某某某的犯罪事实,这已经由有关部门查实了的。此外,曾锦春还依法通过本辩护人,侦查机关递交了一份重大检举线索。我在此,向法庭提交这一检举信。但是由于目前这些都处于保密阶段,所以我就不能将信的内容公开。”邱兴隆向法庭说。公诉人指出检举材料还处在材料阶段,真伪不明,不能作为立功表现的证明。
但是这一点遭到了邱兴隆的反驳。他表示,曾锦春总共检举揭发了两宗,其中一宗处于待查阶段,但是另外一宗已经由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确认为事实,因此,曾锦春应属却有立功表现,而那宗待查案件也有可能成为曾锦春立功的证明。
虽然在法庭上,控辩双方都没有指出曾锦春所检举的两宗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但是据记者的了解,曾锦春所检举的两人均为正厅级人物(曾为副厅级)。
法庭调查阶段已于昨天结束,今天的庭审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独家专访
曾锦春六弟曾岩春:
走运才能打得通他的电话
在曾锦春案的两天庭审中,都发生了曾锦春的家属和法庭、受害人之间的冲突,其家属态度激动,一度导致被法警逐出法庭。在这激动情绪的背后,曾锦春的家属究竟如何看待家中出了一个大贪官?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曾锦春的六弟曾岩春。
记者:“情绪为什么这么激动?”
曾岩春:“从2006年9月19日我哥(曾锦春)被双规之后,一直到开庭,我们都没有见过他,连电话和通信都没有,家属当然很想和他说说话,但又被法庭给制止。”
记者:“曾锦春被媒体称为是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你们怎么看?”
曾岩春:“(犹豫了一下)心情很复杂,大哥一直是我们家的骄傲,事发后看了很多报道之后,一时不能够接受,但感觉也很无奈。”
记者:“曾锦春以前有没有和你们说过他收别人的钱的事情?”
曾岩春:“没有,从来没有。”
记者:“你怎么看待那些举报人?”
曾岩春:“我大哥当纪委书记10年,处理了1000多人,而且都是领导干部,再加上很多老板来找他帮忙,最后没有帮上忙的那些人,这些人都会被我大哥得罪。大哥就是被他们给搞下去的,其实很多领导干部也做我大哥这样的事情,只是还没有被暴露而已。”
记者:“你眼里的曾锦春是个什么样的人?”
曾岩春:“大哥是个很勤奋的人。我们家是山区农村里面的,大哥他靠自己的勤奋,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很不容易。他也是个很节约的人,还经常教育我们要节约。”
记者:“曾锦春当纪委书记十年,你们家里人有没有受到什么好处?”
曾岩春:“没有。我们兄弟姐妹8个人,我是顶替我的父亲进了检察院。我的7弟自己考学去了外面工作。其他兄弟姐妹,都在老家农村务农。我们也有自己的收入,都不靠大哥。”
记者:“平时和曾锦春联系多不多?”
曾岩春:“很少,大哥也很忙,我们可能一两年才能见上一面。我打电话给他,要是打通了,那都是走运的。”(记者李钢)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