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际知名歌星席琳·迪翁在沪举办演唱会期间,专程到陕西南路上一家弄堂小店买了9大包高仿真假冒世界知名品牌的A货,工商部门看到媒体报道后立即上门检查。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昨天在接受晨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工商分局正会同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如经查实将依法对该小店予以处理。
弄堂小店属民宅取证难度大
在昨天市工商局举行的通报会上,“席琳买A货事件”再次成为焦点。陈学军表示,工商部门从新闻媒体报道中了解此事后,迅速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和了解,由于该销售点位于居民家中,调查需携手公安部门展开,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希望有关媒体记者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席琳·迪翁确是在现场购买了侵权商品。
“由于弄堂小店涉嫌在民宅内售假,给工商执法部门取证带来不小难度。”陈学军说,消费者发现民宅内有售假情况后,希望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帮助执法人员锁定现场采集证据,迅速展开调查处理。
据了解,市工商局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将成立应急执法队,对接到商标假冒侵权投诉快速反应,赶赴现场锁定证据,希望消费者及时举报,以便工商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或窝点进行查处。
针对晨报记者提出“陕西南路、淮海中路等热点景区有小贩当街拉客推介假货行为”时,陈学军表示,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加强查处力度,另一方面也希望消费者不要去买假货。
商户售假租户负连带责任
从工商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工商部门一直在打击假冒产品。但是为什么假货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席琳买A货事件”呢?近日,在上海举行的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中,相关负责人表示,陕西南路也一直是监察的重点,每年都会查出销售假冒产品的商贩,但类似陕西南路的一些小店,店面都是由租户出租给商家进行经营的,这样查处起来就增加了难度,到底处不处罚出租户成为模糊地带。
对于此种情况,商务部条法司知识产权处处长陈福利认为,销售侵权的产品的行为当然要严厉打击,但租户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的,尤其是在租户知情的情况下。因此他认为,最好是在租户与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能够加入有关知识产权共同责任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样有利于培养各方关于知识产权的意识,也有利于解决今后可能发生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工商局已经开始实行此类措施,鼓励租赁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签订知识产权条款。
处罚满两次将被逐出市场
襄阳路市场关闭后,售假地点开始转移到七浦路等小商品市场。对此陈学军回应说,一方面将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执法行动,加强辖区工商所的监察力度,对七浦路、龙华、淘宝城等重点区域加强定期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将积极推进《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该《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市场主办者如因进场经营户制售假冒侵权商标商品或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满两次的,有权解除进场经营合同”等内容,明确了进场经营户卖假违约不仅将受到行政制裁,还将受到民事制裁。
至去年底,本市使用新修订进场合同的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已有100余家,签订新修订进场合同的市场经营户17278户,市场主办单位运用新修订进场合同清退售假经营户109户。如浦东亚太新阳服饰礼品市场的主办者去年对17家售假经营户追究其违约经济责任,并对不服从管理、屡次售假的85家经营户予以解除进场经营合同,清退出市场。
陈学军表示,采取这些长效监管措施后已有成效,科技馆地铁商圈加强了指导和监管,目前这个商圈内有12家经营户开展了自主品牌的经营,41户从事代理品牌的经营。
[记者暗访]
"等工商局下班后A店再营业"
昨日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席琳·迪翁曾采购过A货的陕西南路232弄1号,这家没有招牌、看起来就是个居民住宅的A货店大门紧闭。"这家店已经被'冲'掉了,你要买包的话跟我走。"一名看起来30多岁的男子看见记者站在小店门口,连忙凑过来招揽生意。记者跟随这名男子穿过一条小巷来到陕西南路222弄,弄堂内站着几名中年妇女,警惕地扫视了记者几眼。那名男子在与其中一人打了声招呼后告诉记者,今天这个弄堂内的小店没开门。
那名男子告诉记者,淮海中路北边的陕西南路小弄堂内,至少有十多家这样的A货店,只是最近一大半都暂停营业了。"你最好是晚上或者周末的时候再来。"这名男子透露说,到时候工商局下班了,一些店也会陆续开门。
尽管最近"风声紧",也不乏胆大的人冒险经营。在经过一番搜索之后,这名男子带着记者来到了陕西南路188弄的一户住宅门口,一名等候在弄堂口的女子掏出钥匙,打开铁门让记者进去。一楼一间灯光明亮的房间内货架上摆满了各款皮包、皮夹和手表,LV、GUCCI、PRADA、BURBERRY等名牌商标都挂在一个个皮包上。记者没有看到这家店的营业执照。记者诸达鹤 陈抒怡 实习生顾一羽 骆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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