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法庭的玻璃窗,武振贵看到赵七明已经攀上厕所的拱顶,双手撑在插满碎玻璃的法院围墙边缘,身子向上一纵,整个人就越出了围墙。
此时大约是下午4点10分左右。法庭内已经炸开了锅,审判长、审判员、尚在法庭内的一名女法警,手忙脚乱地去控制冯永星、孙天龙。
吕梁市检察院派出的公诉人急得上了火,大声喊道:“再加一条(罪状):脱逃既遂!既遂!!”
震惊不已的审判长武小明拿着电话请求支援,而那名矮胖的法警已经冲出法庭的前门,穿过院子,向法院围墙外的天平街奔去。
有出庭者前往赵七明脱逃的厕所查看,发现先前锁住赵七明双脚的脚镣,已被卸下。据称,这副脚镣的两个脚环各有一把黄色的铜锁,两个脚环被平整地放在蹲位两边脚踩的地方。
在汾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赶到之前,这个重要的现场已被破坏。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那名身材较高的法警,提着这副脚镣从厕所绕到法院的院子里,被人提醒这是重要证据后,才穿过法庭来到厕所,将脚镣放回原处。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警察称,汾阳警方当天全城戒严搜查赵七明,但一无所获。
累犯赵七明
1975年1月29日出生的赵七明,从小生活在一个多子女的家庭中,一共有6个哥哥、5个姐姐。因为在儿子中排行老七,他的父母给他取了“七明”这个名字。
太多的子女,给生活在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县级市)峪道河镇李家沟村的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生活负担。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官员说,生活的沉重压力,曾导致这个家庭中的一部分子女为了生存,铤而走险。
赵七明便是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的一个。
赵七明最早的犯罪记录,可以追溯到1989年。这个当年只有14岁的少年,将一名女同学强奸,因此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可以说,赵七明从刚刚开始有人生意识起,他绝大部分的光阴就是在监狱、犯罪与逃亡中度过。”那名官员说。
1990年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赵七明于1998年获得减刑释放,这时的他已经是一个23岁的小伙子。
两年后的又一次案发表明,8年的刑罚没有对赵七明产生有效的教育警示效果。
2000年12月,赵七明因非法拘禁罪,再次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赵七明1998年获得减刑释放后,与其兄长一道为人索债,将当事人拘禁,由此受到第二次刑事处罚。
在被汾阳市看守所羁押期间,一名同在该看守所接受管教的汾阳市杏花村镇村民朱广晓认识了赵七明。朱发现赵脾气暴躁,这个身高大约1米70的年轻人,“容不得任何人的冒犯,经常跟其他在押人员打架”。
“他曾经跟我说过,在汾阳监狱服刑时,监狱长都怕他三分。”朱广晓说。
2002年5月,赵七明刑满释放。1年半后,这个已两次被判刑、在牢狱里度过了整整10年的男子,再次犯下事端:2004年1月与汾酒集团司机李小平驾驶的客车碰撞,双方争执时,赵七明捅死李小平后潜逃。
密谋越狱失败
赵七明逃亡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了解案情的消息人士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透露,赵在伊宁市以盗卖汽车轮胎为生。
2007年6月中旬,汾阳市公安局在赵七明逃亡3年多后,终于得知赵藏匿在伊宁的消息。汾阳警方随即派出警力,前往伊宁市实施抓捕。当年6月23日,赵七明在伊宁落网。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获得的官方消息显示,赵七明从2007年7月开始谋划越狱,这时距离他被抓捕归案不到一个月时间。
被关押在汾阳市看守所第22号监舍的赵七明,与同监舍在押人员冯永星、王艳江等8人秘密设计了两套越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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