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居民杨先生最近比较烦,因为根据红谷滩区新出台的一个红头文件,自家临街窗帘颜色以及空调主机的位置可能要倒腾一番。如此大动干戈源于红谷滩新区正打造“百年经典”城市,而大部分居民还不知道有此规定。(4月16日《人民日报》)
欲创“百年经典”,先要“统一窗帘”。如此管理思路不免令人哑然失笑,而当如此荒唐的思路经由红头文件付诸实施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也就不仅仅只是一个笑话,而是如何维护“红头文件”尊严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
所谓“红头文件”,是指政府为履行公共事务而发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其集指导性、强制性于一身的特殊性质,往往被人们视为“尚方宝剑”。然而,长期以来,这样的“尚方宝剑”屡有被滥用的倾向——干部统一更换彩铃、机关下达喝酒任务,当然,包括此次沿街统一更换窗帘。
干部用什么样的彩铃,机关喝什么样的酒,市民用什么样的窗帘,所有这些显然都不属于公共事务的范畴。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强制统一,无疑是把原本属于个人偏好的私人行为给公共化了,这显然是政府职责的一种严重错位。“红头文件”虽不是立法资源,却也是必须考量成本与效率的行政资源,如此片面纠缠于那些既不该管又不好管的琐事,究竟能有什么样的意义?
在中央一再强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的背景中,很多地区相继通过各种方式探索使“红头文件”与民众“公开见面”,南昌市同样也不例外。《南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免费查阅政府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就要重视民意,采取书面征求、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以此为背景审视此次“统一窗帘”事件,不免有些令人困惑——如此遭到大面积反对的规范性文件,起草之时有没有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大部分居民都不知有此规定的情况下,相关规定是否及时向社会做出了公布?如果没有做到这些,无论“统一窗帘”文件的实际效果如何,其自身根本就不应该得以顺利出台,这难道不是比荒唐文件本身更为荒唐的现实吗?
滥用“红头文件”的事例屡见不鲜,正是为了确保“红头文件”的科学和规范,各地才相继面向外界开放“红头文件”的决策过程和具体内容,而能否取得实际效果的关键在于强调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然而在“统一窗帘”事件的决策过程中,公众却再次大面积缺席,他们依然是只能望其结果徒生感叹。没有了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和监督,开放“红头文件”内容的意义必然大打折扣——开放姿态的要义在于提请外界监督、助推民主科学决策,如果只是摆着一副“事已至此,你奈我何”的姿态展示其威严,公众到底还有多少参与的热情确实值得怀疑。当公众参与的热情在闭门决策的过程中一点点损耗殆尽的时候,无论规范“红头文件”的初衷多么美好,终不免沦为一纸空文。
公共决策面前,民众理应拥有自己的发言权;事关自身利益,民众才是最为有效的监督者。创“百年经典”先“统一窗帘”的荒谬无需多言,在这起事件中真正值得关心的是,在消除行政神秘化、透明行政已成打造责任政府基本要求的今天,类似荒唐的“红头文件”何以能继续堂而皇之地出现?由此也不由得引出人们更多地追问——尽管开放“红头文件”早已蔚然成风,但公众对“红头文件”的监督力度到底能有多大呢?(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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