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县人大代表竟是让法院头痛的“老赖”
2008年04月17日 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青田4月17日电(记者柴燕菲 实习生袁爽 通讯员曾旋)浙江省青田县人大代表,创业创新先进人物林某因拖欠罚款被法院称为“老赖”。 当得知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后,被吓坏的“老赖”迅速还清了罚款。
据了解,林某不仅是青田县人大代表,还创办了一家企业,一直被当地媒体作为创业创新先进人物宣传。2007年11月13日,青田的陈先生一纸诉状将林某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工程款43588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林某在2008年1月22日前支付陈先生工程款35000元,陈先生放弃其它诉讼要求。可到了期限,林某还是没有还款,故陈先生在1月28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林某虽然口头答应履行,但却迟迟不见行动。
近日,当法院执行人员告知,新《民事诉讼法》对“老赖”的罚款可比原来翻10倍,并明文规定可以在媒体曝光,还将登上诚信黑名单时,“老赖”这才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并迅速履行了全部义务。(完)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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