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口
黄江武被抓,专案组截获其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
决定对曾立案调查后,湖南省纪委的专案组对群众反映曾锦春的数十个问题进行归类和分析。鉴于曾锦春对反映他的问题早有防范,调查组决定打破常规,另辟蹊径,希望找到曾锦春防线的薄弱点和案件的突破口。
据此,专案组确定了“先新后旧,先罪后错,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调查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
按照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对60余个老问题逐个进行审查和可行性分析,为寻找切入点和日后的拓展调查作好准备;另一路则撇开原来的问题努力寻找新的线索和突破口。
此时,再次“双规”了8天后的赵德忠,被释放了。而湖南省公安厅也于2006年7月22日派出了以刑警总队副总队长为首的三人调查组抵达郴州。
据湖南省纪委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透露,此时,湖南省纪委的专案组经过紧张缜密的摸排,也收集到了赵德忠的情况。
为了及时获取黄江武的直接证据,湖南省纪委调查组于2006年8月10日请省公安厅配合,利用黄江武参与聚众赌博之机将其抓获。经过艰苦交锋,黄初步交待了其请托曾锦春帮忙办理采矿证、干预公安办案和从看守所捞人,与曾锦春密谋打击报复赵德忠,并向曾行贿37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但此后谈话陷入严重的对峙和僵持状态,并出现了异常的翻供情况。调查组分析认为黄江武与曾之间肯定还存在更严重的问题没有交待。
针对黄江武竭力想与办案人员套近乎的举动,专案组有意安排办案或陪护人员与其独处,并取得了他的信任,黄果然中计,用许以重金和电站干股的方式拉拢、收买办案和陪护人员给曾锦春传递信息和纸条,以期与曾串供并订立攻守同盟。
至此,专案组从中截获了其尚未交待的向曾锦春行贿73万元以及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用于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该矿的暴露,为拓展线索渠道提供了条件。
啃下硬骨头
侦破曾锦春一案,“我们依法讯问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李大伦案发后,2006年8月9日,52岁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接到湖南省委开会通知,匆匆赶至长沙,下车后即被专案组控制。2007年11月5日,这位靠大肆打压媒体和舆论,获得“郴州矿难救火队长”称号的意识形态官员,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19年。李、樊的相继“落马”,又牵出了158名党政干部和商人。
2006年9月19日下午,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7·19”专案组实施控制。
曾锦春被抓当晚,郴州市区鞭炮声此起彼伏。庆贺人流还打出横幅,有一条横幅上写着:“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
2007年9月7日,中央纪委就曾锦春违法违纪案件发出了通报,通过对曾案的简要剖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提出了三点警示性要求,剖析到位,要求明确。
但曾锦春案的审讯工作难度非同小可,2007年11月13日下午,湖北武汉,全国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始大会发言。湖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尹冠林以该院侦破曾锦春一案为背景,介绍了该省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经验。
尹冠林说,“曾锦春曾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熟悉审讯方法和谋略,而且在检察机关立案前已被纪检部门调查过三次,早就订立攻守同盟。面对这块硬骨头,我们依法讯问了近300次,讯问的全过程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而且对该案涉及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实行了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从2006年12月1日曾锦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至此番即将开庭审理,已历时一年零七个月。去年4月,湖南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已初步查明曾锦春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贪腐之家
检方查明:曾锦春单独收受贿赂计人民币2628.8万元;与妻子、儿女等人共同收受贿赂计人民币482.6万元
在与湖南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的表述对比中,记者注意到,此次公诉中,曾锦春被指控涉嫌受贿3152.25万元,960.75万元财产来历不明,约4000万元计为红包礼金、投资收益未写入起诉书。
现年61岁的曾锦春是郴州汝城县人,大学毕业后到临武县工作,从一个中学教师干起,人到中年,由一个异乡的乡村教师成为该县的一号人物,继而成为了郴州市举足轻重的人物,可谓仕途顺畅。
他26岁任公社副书记,开始走上领导岗位,30出头进入县级班子,37岁就任临武县委书记,之后担任过多个单位的主要领导,47岁进入市级班子,在市纪委书记岗位上任职长达10年之久。
郴州市纪委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最近几年的曾锦春,主要心思都放在玩弄权术、谋取私利上去了。机关内部管理,他基本上不过问,随你们去搞,常委分工自2000年以来到换届一直没有发生变化,但他一直没弄清楚各位常委具体分管什么工作。甚至连一些在市纪委工作了多年的处室负责人还有对不上号的,在一次洽谈会上,一位在市纪委开了18年车的老司机也经常被曾锦春当作客人敬酒。
郴州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曾锦春对自己的家人、亲属管教不严,甚至放纵他们插手工作。在郴州,凡是他的家人以及能与他搭上关系的人都很牛气。据说,曾在任期间光提拔亲戚就达40余名。
一名经历者告诉记者,曾锦春的妻子唐国菊好打麻将,赌注也不小,但只能赢不能输,谁要是不懂得这一点,和了她的牌,她就会大发雷霆。
曾锦春的儿子曾峰在湖南省团省委工作,一名知情者向记者透露,曾教育儿子时说,“工作再努力也没用,重要的是把关系搞好,如果需要钱疏通,尽管开口。”据悉,在世界杯期间,曾峰五天内共花掉185万元。
检方查明:曾锦春单独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628.8万元,美元4.25万元;与妻子唐国菊、儿子曾峰、女儿曾云悉等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482.6万元,港币6万元。
极权疆界
“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说双规就双规,放人就放人”:“李大伦自己都不干净,怎么可能去监督曾锦春?”
翻看曾锦春的滑落轨迹,在2006年之前,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人到郴州调查曾锦春,当时的结论是:曾锦春是一个基本合格的纪委书记。
郴州市纪委一名官员对本报记者说,曾锦春将纪委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起诉书显示,曾锦春为了给自己行贿的老板办事,在各级各部门打招呼批条子,通常畅通无阻。对于异己分子,曾锦春采用双规手段,仅2001年到2002年,曾锦春在临武县、宜章县和桂阳县就非法拘禁干部群众30多人。
在通常的表述中,“双规”是党组织内部的一种“家法”,上述纪委官员向记者透露,但在实际操作中,双规对象没有界线。按照规定,纪委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这并不局限于党员。
“在郴州,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双规就双规,放人就放人。自2000年至他案发,基本上没有专门召开过立案和采取措施的常委会。他的做法基本上是把立案、双规直接批示在举报信上,或口头交待办案人员。”这位官员说。
“在案件调查上,他玩弄权术的手段也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对案件调查非常关注,有些案件在调查之初,他会一天一个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举报的问题如果还一时查不出结果,他就会说要继续加压、肯定有问题,实在查不出,红包礼金问题总应该有,总要搞出一些问题来。如果被调查对象方面有人不断找他求他,他就会打电话给调查人员,说某某不要再查了,立即解除双规,也不讲什么理由。给人的印象是,他开始把人家往死里整,逼得人家来求他,他满意了,也就不讲什么程序,直接叫调查人员放人,案子也就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郴州市委一位官员对记者说,曾锦春案提出了两个问题:纪委的权力疆界在哪里?谁来监督曾锦春?
“在制度上,同级党委直接监督纪委,可是李大伦自己本身都不干净,怎么可能去监督曾锦春?”纪委一名官员如是说。据透露,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人到郴州调查曾锦春,派下去的人也仅仅只是走过场,甚至没有去调查,“曾锦春跟省纪委的人也很熟,谁也不会去得罪他。”
一种姿态
2007年1月11日,郴州市委宣传部高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的意见》,提到设立“舆论监督奖”
曾锦春本月23日开庭的消息,被控制在小范围内流传。300公里外的郴州,一片冷清。经过新一轮的洗牌后,这里的主政者们开始小心翼翼地重建秩序。
但也有高调之举,2007年1月11日,郴州市委宣传部高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的意见》,提到设立“舆论监督奖”,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现任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李荐国曾笑着对媒体说,“增设的舆论监督奖,实际上是表明我们的一种姿态,不是一个‘物化’了的奖,侧重于精神和价值的体现。”
这无疑表达了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姿态。但对于赵德忠来说,旧的一页还没过去。
据《潇湘晨报》报道,2006年,肖兴旺因持枪伤人被判入狱,花了600万打点疏通关系,在服刑期间,肖多次开着牌照为湘L0181警的三菱吉普警车回家,而这辆警车是桂阳县公安局一位与肖关系甚密的领导的专车。
2006年9月7日,桂阳县一名副县长带领荷叶矿区综合执法大队到贵达煤矿执法,肖兴旺带着100余名手持马刀和砍刀的年轻人围住执法队,叫嚣:谁敢动砍死谁。最终执法队被赶出贵达煤矿。
2007年7月22日,桂阳县荷叶镇居民谭家忠夫妇开车办事,中途被两名骑摩托车的歹徒拦住,朝谭家忠夫妇连开4枪,夫妇俩受重伤。谭的妻子认出,朝他们开枪的人正是肖兴旺。
如今的赵德忠有些心灰意冷,他回忆起最后一次被双规时,在招待所写信给曾锦春,他大喊道:曾书记,希望你在晚年即将退休的时候,有个美丽而漂亮的转身,不要因为几个犯罪分子,悔恨终身,死无葬身之地!
他觉得那是一种姿态。
“这不是一种物化的奖,是表明一种姿态。”昨日,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李荐国也在电话里对记者提起这个词。那是当记者问起“舆论监督奖”设立一年了,有无兑现的时候。他强调说,“去年以来,所有报道过郴州的媒体,我们都一一致信感谢,这表明了政府对媒体信任,焦点访谈去年来我们这里采访,最后没播,他们是被我们这种姿态感染了。”
郴州众贪,“三不倒”书记最贪
在这起全国罕见的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中,以曾经三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曾锦春案尤为引人关注。
“郴州众贪”,以曾锦春涉案金额最大,远超市委书记李大伦。
长沙市检察院长达三万余字的长检刑诉[2008]第2号起诉书指控: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中共郴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同收受首清文、黄生福等4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11.4万元、美元4.25万元、港币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152.25万元。此外,曾锦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60.75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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