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备受关注的“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原告王菲起诉后,“天涯”和“大旗网”上的很多相关帖子已被删除。几乎与此同时,更有网友成为“挺王派”。网友“水军4400”就把“倒王派”称之为“网络暴民”,他认为即使王菲有责任,他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同样不容践踏。
姜岩的“死亡博客”在网上曾引起巨大波澜。最初网民只是以道德卫士的姿态质疑王菲的人品;随后,有人通过种种渠道调查出王菲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并将其公布到互联网上;接下来,对王菲的攻击开始从虚拟世界延伸至现实生活。王菲痛苦地回忆起这4个月来他的遭遇时说:“不断的骚扰电话使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不断有网友们怀抱鲜花到远洋天地的家门口祭奠亡灵,甚至还有新加坡赶来的网民参与其中。”此后,更有多拨网民赶到王菲父母所在小区,在王菲父母家门口写下“血债血偿”等字眼。随后,一些“通缉令”、“追杀令”、“悬赏令”更是让王菲看得胆战心惊。
王菲的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表示,本案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网友使用了“人肉搜索引擎”公布个人隐私,二是网友通过“网络暴力”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张雁峰认为,网民对还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就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使当事人尚在来不及解释澄清事情真相之前,就被无辜地打倒。
王菲表示,“死亡博客”事件毕竟是自家的家事,而跟自己毫不相干的网友们到家门口来闹,甚至影响了小区内的居民,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网上的讨论可以接受,但网友们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随意作出判断,甚至找上门来破坏,是真正的“网络暴民”,是对人权的侵犯。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先生认为:网友理性的观点、舆论的重压或许能促成当事人反思其行为,让事件的发现朝良性转化,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网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评论和实施行为,如果超越法律界限,就容易越界为“网络暴力”。(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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