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与飞行员的感情还没有破裂”。在海南省高级法院的法庭上,海航代理人的答辩,为化解海航飞行员集体辞职事件埋下了伏笔。日前,经海南省高级法院庭前调解,4名辞职飞行员就解除劳动合同一案与海航达成调解协议:飞行员撤回辞职报告,继续履行与海航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但这4名飞行员被海航租借给东星航空公司。
两年前,李三军等12名飞行员以海航严重侵犯其劳动休息权,没有依法为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理由提出辞职,历经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海口市中院一审判决,飞行员与海航的劳动合同被解除,但每名飞行员需向海航赔偿150万至202万元不等,飞行员和海航均不服,上诉至海南省高院。
海南省高院考虑到案件社会影响大,关系到飞行员队伍的稳定及海航的正常运营,决定争取调解结案。李三军、熊卫国、赵安林、彭业明4名飞行员与海航达成了调解协议。
海南省高院认为,对于此前一直被热炒的辞职潮来说,调解结案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参考模式。另外,海航其他辞职的飞行员也要考虑调解结案。
而其他辞职的飞行员告诉记者说,“我既然选择离开海航,就不会接受这样的调解,哪怕不当飞行员也要走下去,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的。”
“海航就是想不让一个飞行员辞职成功。”海南省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说,“为此,海航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譬如,辞职风波发生后,对机长每月增加工资1万元,其他飞行人员3000元。凡是撤销辞职报告归队的飞行员,适用同样的待遇。”(《方圆法治》记者韦洪乾 冯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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