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机关工作发现,近期由于少数货运配载经营部防范意识薄弱,对承运车主、驾驶员的真实身份疏于审查,导致货运诈骗案件一再发生。公安部网站今日发布提示,提醒企业注意提防,以免遭受诈骗。
如江西上饶公安机关2007年办理的一起货运诈骗案中,某轧钢厂通过货运中介公司介绍一辆车牌为皖KBxxxx的汽车(司机马某)运输价值11万元的螺纹钢至浙江慈溪,并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9月3日前运达货物,后马某携带货物逃匿。经调查,马某的身份证及车牌号均系伪造,案件侦破困难。
2008年2月发生的另一起类似案件中,一自称张某的货车驾驶员以回家过年顺带拉货为由,诈骗某造纸厂价值13万余元的纸制品。调查发现,货运中介在与骗子张某签订《货物承运协议书》时既没有详细核实并复印对方有效身份证件,也没有查看其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结果被骗。
公安机关提醒,为防遭受诈骗损失财货,企业应在托运货物时注意以下环节:
1、在签订委托运输合同时,要认真核对承运人证件,确认人与证、车与证一致后方可签订合同。货主可以通过www.id5.cn网站,查询驾驶证、行驶证信息。
2、不要轻信承运人所留电话号码,应通过移动1860、联通10010、电信114或10000的服务电话对承运人电话进行归属地和种类核查。
3、建议货运中介业主及托运货主用相机拍摄承运人和货车相片,对大宗货物的运输要查验运输车辆的发动机号及车架号并进行登记,以备核查。在委托承运贵重和大宗物品时,建议发货单位派人押运。
4、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案,以防错过破案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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