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已久的浙江省台州市“临海船王”遭枪杀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今天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省检察院抗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一审中被判处死缓的主犯项兆友,终审被判处死刑。
目前,这一判决结果,正由省高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引人瞩目的“临海船王”遭枪杀案,由此迎来了一个新的结局。
震惊台州的绑架枪杀“船王”案
翻看报纸当初连篇累牍关于此案的报道、互联网各有侧重的网文,依然能够拼凑出枪杀案发生时种种惊心动魄的瞬间:
2006年8月29日傍晚5时许,临海杜桥镇“船王”严宝龙,开着黑色奔驰车,行驶在杜桥至临海的公路上。
行至涌泉镇南屏山隧道时,一辆尾随而至的黑色马自达轿车,突然加速撞上了严宝龙的奔驰车———这桩由杜桥人项兆友、河南人张东海精心筹划的绑架案,就这样开始实施了。
事实上,为了绑架严保龙,项兆友和张东海以及另两名案犯王全国、项修金事前不仅把严保龙的家底和行踪摸得一清二楚,同时还准备了手枪、弹簧刀等作案工具,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撞车事故发生后,张东海和王全国,以帮严保龙到临海修车为名,很快坐上了严的奔驰轿车。上车后,张东海拿着枪,王全国拿着刀,想劫持严保龙,遭到严保龙的反抗。一见形势不妙,项兆友赶紧叫张东海开枪,张东海便朝严的腿部连开了数枪。因严保龙还在拼死反抗,项兆友又指使张东海杀人灭口,张随即朝严的头部连开数枪,致严保龙当场死亡。
大白天在交通要道发生的这桩持枪绑架杀人案,引起了台州上下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当天接到报案后,立即抽调200多名警力进行全方位侦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将项兆友、张东海等4人抓获归案。
一审判决认定项兆友立功而判其死缓遭质疑
项兆友、张东海等4名案犯归案后,经公安机关审讯,案情很快大白于天下。而项兆友、张东海等案犯的经历,也开始为世人知晓。
因犯抢劫罪,项兆友曾于1996年被河南省郑州市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5年才刑满释放。谁知回归社会后不久,其又制造了这桩震惊社会的案件。而张东海,不仅曾参与抢劫、盗窃,还曾仅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吵,却持铁锤杀死了亲生父亲,犯案累累。
法庭上,项兆友辩称自己未指使张东海杀人灭口,一审法院对此不予采纳。项兆友及其辩护人认为,项被警方抓获后,指出了张东海等人向三门方向逃跑,属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行为。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并据此认定项兆友构成重大立功而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张东海则被判处死刑。
检察院抗诉 终审判决改判项兆友死刑
作为主犯,项兆友被判处死缓的判决结果,受到了许多人的质疑。30多名临海籍的台州市人大代表联名,对判决结果提出了质疑。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判决书后认为,项兆友不仅一手策划绑架枪杀严保龙案,同时系累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到案后他所提供的信息,尚不足以达到协助抓捕的立功要求。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量刑畸轻,于6月7日,依法向浙江省检察院提请抗诉。
10月10日,浙江省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
2007年10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台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临海船王”遭枪杀案社会影响极大,“开庭当天,来了五六百人,将整个审判大厅坐得满满当当。”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对半年前开庭时的情景,依然记得很清楚。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项兆友有无指使开枪,以及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大立功展开了激烈辩论。项兆友辩称,他没有指使张东海开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交代了张东海等人的逃跑方向,有协助公安人员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意见认为,新调取的证据表明,同案犯归案在先,项交代逃跑方向在后。即使项先交代,对抓获同案犯也没有起到协助抓捕的作用,原审认定项兆友立功有误。
此次开庭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后作出判决,项兆友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由于死刑还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临海船王”遭枪杀案还没有最终落幕。“但不管结果如何,从检方来说,我们今后还会利用抗诉这一武器,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崔瑛 陈东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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