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是只有十余名干警的法庭,一头是有着五十多名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组织,怎么将两头连起来,把纠纷解决得更实在些呢?江苏省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硕放法庭给出了自己的经验。
近日,记者了解到,硕放法庭有个人民调解窗口,创新了诉调对接形式。
法官、民调主任是主力
“有些时候调解了半天,当事人却不当回事儿。”对于人民调解工作,鸿山镇司法所所长老丁有着难言的苦衷。
“法庭人手少、案多、很难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社会效果可能会更好。”硕放法庭庭长任璐有了新的想法,搭建一个平台,把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连接起来形成长效机制。
任璐和老丁的想法一拍即合,硕放法庭辖区内的2位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30多位民调主任及法庭干警成了人民调解窗口的成员。
“引导准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人民调解窗口的职责主要是开展诉前调解、接受委托调解和提供调解业务的相关培训。”任璐解释说。
人民调解员对调解程序都比较熟悉,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那就是跟当地百姓都很熟,而法庭接到案子后开展调解还得先摸情况。“人民调解员人头熟,他们说的话两边当事人心理上都更容易接受,节省时间、精力不说,效果还更好。”硕放法庭法官吴成新说。
据介绍,硕放法庭人民调解窗口建立起了台账制度,形成了以法庭干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员为主的三级调解网络。而人民调解窗口变成了“流动窗口”:哪里产生的纠纷就交由哪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予以解决。
法庭对民调指导更直接
新区司法局局长李建平认为,通过人民调解窗口这个平台,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可以得到法庭更直接的指导,规范调解工作的运行,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提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水平。
据统计,2007年,硕放法庭共计受理民商事案件551件,调撤率为58%,其中部分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率达到70%。
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双方为本地人的交通肇事纠纷、小额借贷、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都被列入委托调解的案件。
法院立案以后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给20天调解时间,调解成功后签订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则由法官到场进行审查确认、如无异议则出具调解书,如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则及时建议、重新达成协议。
“人民调解窗口将立案后调解、诉前、诉中调解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任璐说。
成功调解一案奖励100元
“如果没有政府财力支持,人民调解窗口可能走不远。”任璐意识到,仅有工作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形成一套机制。目前,人民调解窗口牌子挂起来了,人员、场地、规章制度都有了,还有了专项经费,并健全了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辖区政府设立专项财政经费的前提下,成功调解一个案件,发给人民调解员100元补贴作为奖励措施。
“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如果主要靠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推进,将存在巨大难度,因为人民法院掌握的社会资源有限,而且无论从处理社会纠纷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介入的时机、方式上,推进工作急需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该项工作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起来。”任璐说。(记者 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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