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的重任
管城区一份文件显示,完不成任务,挂上“黑旗”者,主管党政副职一律停职
司同义带领的整治项目部,归郑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工程指挥部管理。
指挥部由郑州市副市长穆为民负责,下辖50个项目部。其中,9个项目部的工作是打造“十大精品街道”。
司同义负责的东西大街和郑汴路,便是“十大精品街道”之一。
司同义说,打造精品街,直接原因是“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需要”,深远地说,是为“在有3600年历史的商都,打造城市名片”,像上海的南京路、武汉的江汉路那样。
有商户质疑,统一牌匾就是文明城市?司同义回应,文明分两种形式,内在的精神和外在的形象。不能说统一牌匾,整治街景便是文明城市,但是文明城市一定不能杂乱无章。
对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简称“创建”),市政府实行台账制度,具体路段和店铺落实到人头,完成情况直接与考核挂钩。作为市政局分管规划的副局长,又是东西大街整治项目部经理,司同义说,任务必须完成,否则,“不用等年终考核,一个月的进度完成不了,就有可能随时拿下”。
管城区委宣传部的一份文件显示,完不成创建任务者,五天口头警告,十天“黄旗”警告,十五天“黑旗”警告。凡挂上“黑旗”者,主管党政副职一律停职。工作不力,拖创建后腿者,正职一律免职。
据当地媒体报道,郑州市政府今年计划对158个项目投97.08亿元,其中,城建项目占83.76亿元。
据司同义讲,东西大街的整治,政府先期出资4000万元。
腾出的广告位拍卖
一位资深广告人估算,广告权收归政府后,年广告总额保守估计有数十亿元
在花大钱整治牌匾的同时,政府被指责“与民夺利”。
据司同义讲,腾出的广告空间,政府将统一拍卖给广告公司,“政府、广告公司和业主,将参与广告的分红”。
这让商户们很担心———若别的品牌从政府拍下广告权,设了大广告牌,“生意就没法做了”。
橱柜商户兰红说,若按要求改,她的牌匾也就50厘米高,“夏天树叶一繁茂,路上的人根本看不到招牌。”
兰红等商户还提出,他们经营的是连锁品牌,总部对装饰有统一规定,达不到标准,将可能被撤销加盟资格。
对此,司同义称,政府考虑到了,连锁品牌可用特殊标志和颜色,但牌匾的规格要与其他商户统一,而且“必须经过我们批准”。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2004年6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市政局已不再拥有对户外广告的审批权和年审权。
现在,有了那份政府令,司同义表示,在“创建”的形势下,市政部门要以“事后监督”的方式,来弥补四年来缺位的“事前审批”。
在市长签署172号令前5天,3月9日,市政局呈送市政府的文件中,请求将牌匾霓虹灯广告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其中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归市政局审批管理。
一位资深广告人估算,以郑州的城市规模,市区临街墙面广告权收归政府后,年广告总额保守估计有数十亿元。
司同义说,“十大精品街”乃至全市整治后,腾出的广告位能卖多少钱,尚未估算。但此前他曾与苏州的同行交流过,在苏州,一条街道的广告位,可为政府增收千万元,“郑州与苏州有无可比性,还有待研究”。
民与“官”的交涉
商户们期待与政府协商解决问题,同时,他们也聘请了律师
对于政府打算拍卖广告位的行为,商户们咨询律师后,提出,按物权法规定,墙体空间的使用权归业主。不过,整治项目部的认识正相反,司同义认为属于政府,“这是毋庸置疑的”。
“你们的大招牌占的位置属于社会公众,被你们免费使用这么多年,够便宜你们了。”4月1日,在与数十名商户的“交锋”中,司同义说。
这一次的交涉,双方不欢而散。
强拆的氛围下,东西大街的一些商户挂出了“转让”的字样。
同时,商户们也期待着与政府对话,协商解决问题。
4月4日上午,数十商户开了一次碰头会,选出了代表。
做卫浴用品生意的刘智德被推举为首席代表。他劝阻了去“堵路”和“上访”的提议。
不过,商户们还是表现了“抗议”:他们将相同规格的“暂停营业”字样,贴在了门店橱窗上。
商户代表说,他们请了一家知名装饰设计公司,想让他们设计门牌匾,希望能达到“美观”与“商户受损程度最小”的结合。
在准备谈判的同时,商户们还凑钱请了律师,准备告政府。
4月6日晚,数次打电话后,商户代表刘智德、兰红等见到了司同义。据他们讲,司同义答应将商户的意见和方案传达,使事态不再激化。
不过,第二天中午,司同义对记者说,几个积极谈判的代表,自家牌匾严重超标,“无非是想保住非法占据的公共资源”,“项目部不会妥协”。
这一天,钻石店主温玲妥协了。
六个月的身孕,与工作人员的对峙,她已无力招架。
4月7日晚,工作人员拆除了她二楼以上的招牌和灯箱广告。之后,脚手架又挪向旁边的商户。
据司同义讲,按计划,“十大精品街”整治的经验和内容,将在全市推广。
也就是,郑州市区数万商店的牌匾,都将成为被治理的对象。(记者 孙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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