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钻石店店主阻止强拆后,与“执法”者在街上对峙。
4月5日下午,钻石店店主阻止强拆后,与“执法”者在街上对峙。
司同义挂掉电话,扭过头,向记者摊了摊手,“那边领导催着拆,这边又让我手下留情,你说这该咋办呢?”
电话是市里一个熟人打的,想让他通融一下,二七广场、亚细亚商厦等几个地方的大广告牌,能不能不拆。
“我一直很尊敬你,不过这个事情我也没办法。”司同义告诉对方,他只能公事公办。
4月6日中午,在“郑州市东西大街———郑汴路综合整治项目部”,经理司同义又一次接到了说情电话。
司同义的另一个身份是郑州市市政局副局长。
眼下,他最重要的工作是拆商铺的牌匾和广告牌。
如果商户不听,就动用城管队员,强拆。
强拆与流血事件
强拆者连连警告:“我们代表政府在执法,后果自负!”商户质问:“办事处哪来的执法权?”
4月5日下午5时,郑州西大街西口。
奥罗拉钻石店,女老板温玲从店里冲出,劈手去夺城管队员手中的红色警戒线,“不让你拆,就是不让你拆!”
温玲已有6个多月身孕,挺着大肚子,与十几名男子对峙着。
十几个人中,有城管队员、街道办工作人员、警察。
对峙持续到夜晚。
当夜,温玲跟亲戚睡在面包车内,车就停在店门口,守着她花了七万多元装修的门牌匾。
远处,一辆灰色小轿车内,坐着二七区城管局的一名官员。
零时左右,一辆铲车开到门前小广场上,把一个报亭连根铲走了。
温玲无法入睡,她走向小轿车。那名官员说,“我也是职责所在,领导不让我走,我也不敢走。”
对峙,牌匾暂时没拆,但温玲很焦虑,强拆的气氛笼罩着她。
之前,4月3日,同是西大街上,鄂尔多斯旗舰店的店主刚离去,“大盖帽”等三十多人搭起脚手架,将数十平方米的牌匾拆砸一空。
现场录像显示,相邻服装店的女老板拒绝在店门前拉警戒线,被几名大汉反剪双手。有商户上前声援,发生激烈争吵。西大街街道办一工作人员连连警告:“我们代表政府在执法,抗拒执法者,后果自负!”商户质问:“办事处哪来的执法权?”
没过几分钟,对商户的群殴便开始了。有名女性商户,被踢中小腹,她后来说下身流血不止。还有名商户被打得头部流血,又被带去派出所。
再之前,3月31日,东大街上,“好日子”橱柜店的女售货员以跳楼相威胁,也没能阻止牌匾被拆。那时,“好日子”刚开业三天。
这一天,数十名闻声而动的商户,与强拆人员发生争执,东大街发生拥堵。
就在这一天,东西大街整治项目部经理司同义告诉当地媒体,东西大街500多家门店,至少有一半需要拆换牌匾。
此前,3月17日,东西大街上的商户收到公告,称要对街区进行综合整治。
温玲说,她3月21日接到“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清理门窗小广告”、“整治门前台阶”。她感觉很好完成,没放在心上。
很快,强拆事件发生了,又很快,拆迁队到了她的店门前。
背后的政府令
“执法者”挥着一份文件,说,是市长让拆的
来到温玲门前的强拆队,是司同义的项目部组织的。
他们手持“尚方宝剑”———商户们说,在4月3日晚的强拆事件中,“执法”队员挥着一份文件:“是赵建才让我们拆的!”
赵建才是郑州市市长,那份文件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
司同义的项目部整治牌匾,“法律依据”便是这份政府令。
这份政府令称,《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3月14日开始施行。
司同义说,为了出台这个管理办法,市政局一共拟了6天。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
司同义认为,这是政府授权市政局对店铺牌匾进行统一设计、管理。
按司同义的规划,牌匾要统一色调:东西大街文庙以东,以暖色调为主,以西,则主打冷色调。
牌匾的位置也要统一:“应设置在一层门楣以上,二层窗户线以下”,“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距地一样高”。
对牌匾的材质也有要求:必须采用高品质、高品位的,禁止“低档”的。
市政局还计划统一标志:在文庙附近店铺围墙上,全部装琉璃瓦,沿街商铺牌匾右上角,全部喷上篆书的“商”字。
还计划建雕塑,灯具市场门口立一个灯具雕塑,玻璃市场立一个玻璃雕塑,水暖器材市场,则立一个大水龙头雕塑。
“我追求的效果是,随便在东西大街上拍张照片,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东西大街。”郑州市市政局负责人曾告诉媒体。
司同义说,这次整治力度很大,供电、通信、邮政等部门的设施也在整治之列。网通在东西大街共有50个电话亭,他们通知网通只能保留10个,网通未理会。4月4日,司同义让人通知网通:“今天再不拆,电话亭就是我们的了。”
当夜,50个电话亭全部被用电焊机齐地切掉。
“网通公司现在想要回电话亭。”司同义说,“要回可以,但拆除的人工费,网通必须给我出了。”
“我们对他们已仁至义尽。”司同义称,拆前给商户发文件、解释,也给了充分时间。
按计划,4月8日新郑祭祖大典前,东西大街的整治工作要完成。因阻力较大,又延期至4月15日。
这让司同义和他的项目部,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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