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许霆”何鹏家人提交申诉状望获改判
2008年04月10日 17: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昆明四月十日电 (记者 石雨)今天上午,有“云南许霆”之称的何鹏家人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希望法院对何鹏改判。
据介绍,二00一年三月二日,云南省某公安专科学校大一学生何鹏持账面金额只有十元的银行储蓄卡到ATM(自动柜员机)机上查询余额。因ATM机失控,查询未果。何鹏输入取款一百元的指令,ATM机如数出款,何鹏见状又连续输入取款指令,取出四千三百元人民币。次日,何鹏再次到其他七台ATM机上,连续取款二百一十五次,两日共取四十二点九七万元。案发后,何鹏于二00二年七月被曲靖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何鹏上诉至云南省高院,结果维持原判。
今年三月二十八日,何鹏的父母何见贵、孟小月专门到广州看许霆案重审宣判。据了解,四月六日,两人刚回到云南陆良县金家村乡的家中,当地政府官员就主动找到他们,陆良县法院院长亲自向他们解释了正确的申诉途径,希望他们依照法律程序从正规渠道申诉。
四月九日一早,何鹏的父母就赶到距家一百二十公里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立案庭递交了申诉状,被告知:此类申诉应由云南省高级法院受理。当天十七时二十分左右,何母赶到云南高院立案庭,因临近下班时间,她只得改在今天再提交申诉状。
“许霆案的重审结果以及当地政府的主动态度,让我们感到这次申诉是最有希望的一次。”何鹏的父亲何见贵说。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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