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7日)天,获悉,曾在宣判当庭表示“不上诉”的许霆又要上诉了。据说是对判决书中的一些细节表示不满,而在咨询了律师后,得知上诉并不会加重自己的刑罚(检察院抗诉除外),他开始考虑上诉,并亲手写了一份上诉书,但还没有最终决定是否签字交给法院。
对判决书部分细节不满
在3月31日当天宣判时,许霆听到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非常干脆地表示“没意见,不上诉”。就在人们都以为他已经接受了这个大多数人都认可的结果时,在看守所里的他内心突然有了变动。
许霆的一名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在重审宣判之前,许霆一直以为自己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一听说只有5年,一时非常高兴,当即就说没意见。但当他回到看守所仔细阅读判决书时,开始对其中一些细节不满:如银行是哪一天发现钱被取走,事后有没有更换电话卡等等。就在他犹豫之时,第二天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时,许霆得知了如果他上诉,法院依法不能加重他的刑罚,但检察官抗诉的话,另当别论,他开始考虑上诉。
律师做好上诉开庭准备
记者了解到,许霆在宣判后几天内就自己写了份上诉的材料,但一直犹豫着是否签上名字上交法院,而他的律师则已经为他做好了上诉开庭的准备工作。据一名辩护律师称,许霆很有可能在这两天之内将上诉书交给法院。
在得知这个情况后,记者昨日下午电话采访了一直坚称儿子无罪的许霆的父亲。许父虽然对记者再次强调了“我要上诉”、“儿子无罪”之类的话,但他明显对上诉改判的信心不足。“其实我上诉的目的,要的不是减轻刑期,而是认为这个重审判决,依然没有说清楚事情,以后这类案件怎么判,希望省高院接受上诉时,作出一个让人信服的判决书,完善相关法律。”许父这样对记者说。
但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界人士,虽然许父一直强调要上诉,但并不能代表许霆本人,因为许霆已经是成年人,法律规定由他本人决定是否上诉。
另据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至今仍然未对许案决定是否提起抗诉意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宣判后的第二天开始10天之内,也就是从4月1日至10日,被告人有权上诉,检察机关也可以抗诉,不管哪种情况,二审法院都必须要开庭审理。
-案件回放
许霆曾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2007年11月20日,一审判决,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且数额特别巨大,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万元。”
今年3月31日,法院重审改判5年。许霆在宣判当庭表示“不上诉”。 (李朝涛)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