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魁资料图 中新社发 慎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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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庆魁资料图 中新社发 慎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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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披露,著名小品作者、高秀敏丈夫何庆魁涉嫌参与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的非法集资案,并从中获得了600多万元的收入。但是何庆魁儿子何树成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何庆魁取得的都是合法代言收入,对所代言公司进行虚假广告、非法集资一事完全不知情。
警方透露
代言万里大造林获利636万
据北京媒体报道,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联合小品作者何庆魁和高秀敏,号称“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在长江以北14个省份造林1500万亩”。在何庆魁夫妇的名人效应影响下,万里大造林公司迅速壮大,至今已诱使全国3万多名群众投资所谓速生丰产杨树林,涉案金额达13亿元。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曾表示:“犯罪嫌疑人陈相贵2003年在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虚假广告宣传和非法经营手段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时,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成为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
警方提供的一份由何庆魁、陈相贵(万里大造林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显示:截至2004年1月31日,依据每亩20%的利润提成规定,何庆魁、高秀敏提成136万元。除利润提成外,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的名义提取了500万元。乌日图介绍说,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办有关万里大造林案件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
儿子回应
不是提成,是投资
昨日何庆魁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他的儿子何树成。何树成对此事表现得非常愤慨:“他们这是在败坏我父亲的名声,事实完全不是那样。”
何树成告诉记者,“当初父亲专门看了陈相贵所带来的国家发放的相关证件,一切都是合法的,父亲才答应代言。而且父亲只是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不是什么副董事长,只是名誉董事,不参加公司的任何生产经营,哪里有20%的提成一说,我们只收取形象代言费。”记者追问这笔代言费究竟是多少?何树成表示不方便透露。
对于之前警方透露的,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共获利636万元的说法,何树成表示,这些不是提成,“据我所知,这笔钱中至少有600万是陈相贵给父亲的松源庆魁影视公司,用于投资拍摄《圣水湖畔》的。陈相贵是这部剧的投资人,现在这部剧已经播完了,还得了五个一工程奖。前段时间乌日图找到父亲,要父亲退还这600万元,父亲表示不可理解。但他也理性地告诉乌日图,只要拿出相关法律凭证与正式法律文件,他可以退还相关费用。不过至今父亲都没有看到法律文件。”谈到何庆魁的近况,何树成称:“他最近很心烦,反复说被他们陷害了,名声都败坏了,他正在联系司法部门,要求还自己一个公道。”
律师说法
如是共犯,可判无期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胡政生就此事表示,作为一个名人,利用其知名度为商家代言本身没有错。但如果商家在宣传过程中有夸大或者虚假的成分,就要另当别论。如果何庆魁对商家的虚假宣传完全不知情,那么他在代言过程所取得的利益,可能不会被追回,“因为他在这个过程中付出劳动”,不过胡律师也表示,现在还无法对这个案件最后定性,因为很多情况还不明朗。
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杜利安律师则表示:“就目前从媒体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和葛优的亿霖案还是有区别的。一旦认定何庆魁是共同犯罪的话,那么判无期很正常。要最终认定何庆魁是否共犯,还要看其他的证人证言,包括他自己的供诉等等,最终形成一个证据链,不是现在披露的这些东西可以坐实的。”至于何庆魁从万里公司获得的收入,杜律师表示:“按照中国的司法制度,会被认定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但是只要何庆魁没有被认定为共犯,那他不会被处以罚款。” (记者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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