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饮料中暗下春药 女子跳下三楼保住清白
2008年03月31日 14:21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发表评论
识破男同事设下的“春药陷阱”后,铅山县(江西上饶市)一女子郑某从3楼窗户纵身跳下保护自己的清白。日前,吕某、丁某、傅某、李某因构成强奸罪(未遂)分别被法院判处3~6年有期徒刑。
2007年10月23日,吕某邀请以前的同事郑某和朋友傅某等3人包车到铅山县玩。当晚,吕某等4人买来一瓶春药倒入一瓶饮料中,带着饮料敲开了郑某的房门。郑某见4人神情鬼祟,拒绝喝4人提供的饮料,吕某、傅某见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郑某奋力挣扎,从3楼窗户跳下。经医院抢救,郑某伤势严重,下颚骨、盆骨粉碎性骨折。(陈伶刚、方昱锋、记者徐小勇)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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