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吃药品回扣58万 被判8年
2008年03月28日 16:25 来源:南海网-海口晚报 发表评论
3月27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因在医药购销和工程建筑中犯有受贿罪,三亚市人民医院原院长、药事委员会主任韦迪雄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受贿金额58万元已被承办此案的三亚市秀英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全部追回。据介绍,这是海南省2007年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涉案金额最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报表彰,该案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07年度侦办的全国20宗优质案件之一。
犯罪嫌疑人韦迪雄,男,现年50岁,三亚市人,大学本科文化,原系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药事委员会主任。因韦迪雄涉嫌受贿罪,2006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受理此案。同年9月10日,秀英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对韦迪雄依法立案侦查。反贪机关查明,韦迪雄在担任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药事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该院医药购销和建筑工程中,接受郑某父子等商业贿赂,共计58万元。
2007年3月28日,三亚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三亚市人民医院原院长、药事委员会主任韦迪雄涉嫌受贿罪,向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7月20日,秀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韦迪雄犯有受贿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韦迪雄受贿金额共58万元,被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全部追回。韦迪雄没有提出上诉。(记者 陈小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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