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称,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张宏民本月14日在北京亚洲大酒店举行了一场豪华生日宴,宴会包括鲍鱼、鱼翅等高档菜品,花费高达20万元。有网友指责称,作为《新闻联播》的主持人,如此挥霍和招摇,实在有损形象。还有网友插科打诨地说:“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就这样了,有人一辈子不吃不喝也攒不了……”
在贫富鸿沟仍未弥平的现实语境下,耗资20万元举办生日宴,对那些惯于挥舞道德大棒的人来说,无疑提供了绝佳的靶子;对于一些患有道德焦虑的人来说,无疑也是强大的刺激。但必须厘清的是,张宏民有权举办庆生宴,那一刻与央视主播的身份无关,他掏的是自己腰包;张宏民也有权大摆盛宴,有权大快朵颐,有权微醺,有权狂欢,这是作为一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存在一种重公利而轻私权的倾向,比如,常常在维护公共道德利益的名义下,伤害私权;我们不能容忍富人消费,甚至对穷人超前消费亦颇有微词;我们动辄充满道德正义感,认为奢侈消费会败坏人心,长久下去国将不国。这是可怕的误解。高举公利而轻贱私权,是对私权的巨大戕害,公权过于扩张,势必侵占公民私域。一味干涉公民个人权利,势必使孱弱的私权更加受伤。如果没有私权的发达,公权必猖狂,这恰恰是社会之悲。试想,如果张宏民连广开宴席的权利都没有,连举办庆生宴都要受到道德谴责,可以想象,公民的私权空间是何其逼仄。
由此,笔者想到我国的公款吃喝。据 《瞭望》2006年10月30日报道,2006年8月,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引用的有关数字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此外,数字显示,当年的“三公”消费中,除了公款吃喝,公车消费3986亿、公款出境旅游性消费2400亿元。近年来,公款吃喝仿佛愈演愈烈,常常以令人瞠目的大手笔呈现出来。比如,河南开封一乡政府13年间给饭店打的欠条重达1斤9两计698张欠条,涉及欠款近70万元。以至于今年两会上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国家出台规定,禁止公款吃喝。
张宏民的生日宴和公款吃喝3700亿,两者其实不具可比性,一是私人腰包,一是靡费公帑。自己掏钱,只要不伤天害理,无论如何消费,他人都不宜置喙;公款吃喝,哪怕再具合理性,因其花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都不能理直气壮。然而可悲的是,公款吃喝之风屡禁不止,而私人性质的吃喝,却常常遭受某些人的口水。事实上,要论奢侈消费,乃至浪费,个体公民远远难以望公权之项背。
有论者称,法治社会一定是一个私权得到充分尊重、充分保护和充分行使的社会。在今天,我们尤须警惕以公共道德和公共利益名义,对私权领域的侵入。笔者深以为然!也有人认为,公帑之流动,向来是政府价值倾向的表现。因此,与诟病私人吃喝相比,我们更应紧盯不舍的是公款吃喝,更应想方设法降服不安分的公权。(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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