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吉尔吉斯斯坦开设赌场 邀国人聚赌
2008年03月26日 15:50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发表评论
一新余人何某在吉尔吉斯斯坦开设赌场,以此牟利,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据了解,新余人何某于2005年至案发时,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国英商品城,利用百家乐台、21点台、俄罗斯轮盘台、欧洲五张牌台等赌博用具开设国英赌场。
2005年12月10日和2007年4月1日,何某分别利用发请柬和答谢酒会的形式,邀请了100多名在吉尔吉斯斯坦工作的中国公民到该赌场赌博,赌资巨大。
2007年4月11日,何某被江西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5月16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作为中国公民,无视国法,在与中国接壤的吉尔吉斯斯坦开设赌场,且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一审判处何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上缴国库。(袁子禄、记者廖世杰)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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