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假虎威的故事大家久仰了,那只狐狸信心爆棚的背后,无非就是后面有一只老虎。最近深圳一位号称治安巡防员的也这么做了一次,上公交不买票之余,还把请他买票的售票员用手铐铐在公交的柱子上两个小时之久(《南方都市报》3月21日)。这就看出来此人比狐狸高明的地方:狐狸没手铐。
如您所知,在我们这里,除了正式的国家执法机构的警察外,即使是协助警察的联防或者保安,都是没有权力使用手铐之类的警械的。那个东西与保安使用的警棍之所以有所不同,是因为警棍还可以说是防身的器具,而手铐是限制人身的器具。一般来说,在任何现代国家里,这类器械只有正式机构并得到法律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使用。
这第一个问题就可以从这个方面进行讨论:谁给了一个巡防员这么大胆子,能够嚣张到如此程度?
按照本来的意思,各地的联防、协管员、巡防员是协助警察工作用的,以弥补警力的不足。但我们也可以从各地的新闻里发现,这些本来是协助警察的人员,时不时犯下些事情。原因大致有两个,一个是毕竟他们不是受过正式训练的警员,容易干出格的事情;另一个是禁止警察做的事情他们做了,在事发的时候成了替罪羊。
但在这个过程中,警察的权力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下移。很简单,如果不让他们掌握某些特权,除了没人傻到直接去当替罪羊以外,协助警察的目的也不可能达到。尤其是警察的权力作为一种国家强制权力的时候,必须要权力与责任对等。这种权力有一部分转移到这些“二警察”手里的时候,想让他们负责,就必须要给他们权力。
于是,深圳出现这个事情也就没什么稀奇了。特权的滋味可能是连鲍鱼、鱼翅都比不上的,而品尝特权最好的方式,是在公众的眼下体现自己的身份。当这种近乎“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的心理遭到挫折后,发泄一下总是免不了的。即使这么一张小小的车票,也足够使某些人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问题是只要这种“二警察”存在,警察的权力下移就是一个趋势。我想经过这件事,深圳警方一定会整顿“二警察”的队伍,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会杜绝这样的事再次发生。但全国有那么多地方、那么多的“二警察”,如何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呢?要知道,如果老虎不是被骗跟在狐狸身后,而是离不开狐狸了,情况尤其糟糕。
既然如此,谈如何杜绝这种现象,不如谈谈怎么杜绝“二警察”的产生。很多地方产生这种从法律上没有任何界定的机构的原因,除了警力确实不足以外,更多的是一种“懒政”。我们知道,警察所应该处理的事情很多,有些是颇为琐碎的。有了“二警察”之后,就像老爷有了仆人一样,“二警察”承担了很多琐碎的工作,而且让相关的执法人员有了一种可以支使别人的成就感。
这种行使国家权力的懒惰造成了很多的灰色地带的产生,而去除这种灰色的地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从法律上界定清楚这些“二警察”的权力、责任,特别是建立强有力的追责机制。一种是完全取消这种“二警察”,宁可扩编警察队伍———我个人觉得第二种方式更好一点,不论怎么说,正规的警察法律上的权责界定清晰多了。
但不论怎样,走在老虎前面的狐狸是必须铲除的,被老虎铐上还好,被一只狐狸给羞辱一番,实在是太不堪了嘛。
□散人(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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