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工作制对一些人来说,是奢侈品;对另外一些人来说,恨不得早日名正言顺地缩为6小时工作制。两种景象,反映了两个道理———劳动者的维权无力,强势群体权力自肥———王石川
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
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3月19日《浙江日报》)
平心而论,当前,8小时工作制还不至于人神共愤,若能顺利践行,善莫大焉!然而,对许多打工者来说,6小时工作制,只不过是看上去很美的权益画饼而已。当8小时工作制名存实亡,动辄工作十几个小时成为家常便饭,当加班加点不加薪成为恐怖却正常的现实,当一些血汗工厂把工人当机器、当牛马使唤,我们就会悲哀地发现,6小时工作制是多么遥不可及。
知名学者吴思曾对农民工做过一份调查,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平均每天十一二个小时,每个月休息一两天甚至全无休息。这样的生活让人无法尽父母之责,更不敢有在城市养儿育女的奢望。更可怕的是,有农民工因为要求提高加班工资,减少加班时间,换来的结局是被开除。由此可见,不少劳动者面临的是权利断裂,是权益破损。当正常的法定权益仍属梦想时,6小时工作制只能是更大的权利画饼。
其实,6小时工作制对于一些群体来说,早已是实际的福利,他们缺少的只是法定的名义。比如,在2004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庄威就呼吁:政府公务员应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有很多外国朋友来华招商引资时,经常向我抱怨国内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班时间‘缩水’。”庄委员认为:政府职能部门仅工作7小时,其中还被各种学习占去了部分的时间,使有效工作时间大打折扣。(见2004年3月10日《北京青年报》)此外,在一些机关,早已隐秘地实行6.5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也许若干年后,6小时工作制终将推行。但在当下,8小时工作制对一些人来说,是奢侈品;对另外一些人来说,恨不得早日名正言顺地缩为6小时工作制。两种景象,反映了两个道理———劳动者的维权无力,强势群体权力自肥。由此,笔者想到五一黄金周的存废之争,多数劳动者坚决反对废除黄金周,因为经年劳作,常年奔波,拥有五一黄金周,可暂得解脱。但另外一些群体,就无动于衷,甚至要求废除黄金周,究其原因,比如一些高校人员,已有寒暑假,比如一些公务员,年假、年薪制已有相对足够的保障。这种严重失衡的局面,折射的是不同群体的权益失重。(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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