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凤凰机场“禁液令”:旅客带椰子需办托运
2008年03月17日 14:16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发表评论
今天,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国内出发厅,安检人员举着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新规定”示意牌,穿梭在人群中向有疑问的旅客解释。
由于该措施刚出台,大多数旅客对新规定不了解,凤凰机场不仅用告示牌、挂横幅通知等方式宣传,还采取如上的“活广告”来回向旅客释疑。
据悉,3月13日,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为北京奥运会提供安全的航空运输服务,中国民航总局出台安检新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凤凰机场作为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主要机场,旅客携带液态物品如海南特产椰子、矿泉水等现象比较普遍。旅客最好提前将不合规定的液态物品进行托运,办理各种相关手续,以免误机。(作者: 李英挺)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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