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首次按倒卖有价票证规定拘留商场"黄牛"
2008年03月17日 11:51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在北京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倒卡”牟利的两名“黄牛”,近日被宣武警方以倒卖有价票证予以行政拘留。这是警方首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此项条款处理商场“黄牛”。
14日下午1时许,椿树派出所多名民警在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周围设伏,突袭长期盘踞该商场倒卡的“黄牛党”。民警发现两名男子主动与一名顾客搭讪,并陪同该顾客到收款台向收款员出示购物卡结账,立即将这两名男子控制。
经审查,两名嫌疑人江某和许某交代,他们均为东北人,于3月12日上午低价收购庄胜崇光百货商场购物卡,再利用购物卡为顾客交款结账,从中收取差价牟利。警方现已将两人行政拘留。警方表示,今后只要发现“黄牛”有非法交易行为,公安部门均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倒卖有价票证”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通讯员汤林杨景亮)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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