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3月13日电 (徐金波 王取发 曾文)一采砂船主为了方便在航道内非法采砂,竟然擅自移动长江航标位置。近日,该船主许某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长航宜昌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对非法移动航标位置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在长江航道管理历史上尚属首次。
上月20日晚上20时左右,长江宜昌航道局航标遥测遥控监控人员,在监视屏上突然发现“云池3号”红色浮标发生非正常位移,立即通知宜昌航道管理处,派出维护船艇迅速出航巡查。航道管理人员到现场后发现,“云池3号”红色浮标向下游移动了169米,向右移动了30米,原标位航道被一艘非法挖砂船占据进行挖砂作业。航道管理人员怀疑有人擅自移标了航标的位置,随即开展现场定位、拍照取证,并向水上110报警。
长航宜昌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即开展侦察,发现停泊在云池水域的“鄂当阳浚0005号”工程船有重大作案嫌疑。此船白天锚泊在航道外,夜间即出航到航道内进行非法采砂作业。侦查员发现其作业地点恰好是在被移动的“云池3号”红浮附近。在掌握相关证据后,长航宜昌公安局将正在非法采砂作业的“鄂当阳浚0005号”工程船船长许某刑事拘留。据许某交代,20日晚,为便于“鄂当阳浚0005号”工程船在航道内非法采砂作业,他命船员李某将“云池3号”红浮沿下游方向移动了169米。随后,航道部门依法对擅自移动航标的船主进行了处理,长航宜昌公安局对许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长江航道部门提醒,航标是重要的水上交通基础设施,是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指示标志,每一座航标都是在航道部门按照国家的规范和标准,经过科学勘测和研究后进行精确定位而设置的,除了航道管理部门有权设置、撤除和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改变航标的状态。航标一旦被擅自移动或破坏,其正常功能将不能发挥,就可能造成船舶航行偏离航道,发生船只搁浅、倾覆、碰撞等海损事故,严重威胁公共通航安全。破坏航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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