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在酒店度过浪漫的新婚夜。可是第二天退房时,服务员的一席话让两人哭笑不得,原来,对方让他们额外支付30元的避孕用品费,但这对夫妇并没有使用避孕用品呀,于是,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新婚夫妇的第一天在不开心中度过。
近段时间,长沙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多起关于旅馆服务方面的投诉。为减少消费者出行的不愉快,昨日,特此提醒消费者,入住宾馆、酒店时,谨防消费陷阱。
陷阱一:退房时多出一笔避孕费
今年1月,肖女士和丈夫新婚了,他们在长沙市一家酒店举办婚宴。晚上两人住进酒店,度过了浪漫的新婚之夜。可是,第二天退房时,酒店服务员告知肖女士,还需要额外支付30元的避孕用品使用费。
肖女士感到十分尴尬,并当场解释说并没有使用,要求酒店方核查清楚,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执。经过查实,酒店并没有放置避孕用品在肖女士的房间内。之后,酒店方进行了道歉,但这并不能让肖女士开心起来,她新婚的愉悦一扫而空。
分析:这个案例引起了消委的注意。他们特意提醒消费者,在入住客房时,先不要急着休息,可以先按照客房物品清单清点客房用品,如果发现短缺或损坏,应及时反映到宾馆或酒店服务台。需额外付费的特定用品如果不在清单之内,可以推定为客房内并没有放置该用品,在此情况下,酒店不能要求消费者支付特定用品使用费。另外,根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宾馆酒店可以对特定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但应在房价表及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注明。
陷阱二:床单弄脏要顾客买单
这也是一起因住宾馆而惹出的纠纷。去年底,吴先生入住某宾馆,不小心将宾馆床单弄脏了。在退房时,宾馆工作人员要求他支付30元的污渍洗涤费。住宾馆还要自己出洗床单的费用?吴先生认为这显然不合理,于是双方发生争执。后来,经工商部门调查调解,宾馆最终没有收这30元的洗涤费。
分析:按道理,宾馆酒店本来就有义务提供干净整洁的客房给消费者使用,床单、被套、枕套、毛巾、茶具都属于必须清洗消毒的物品,这些物品的洗涤消毒费用都已计入经营成本并分摊在房价中,因此,洗涤费用不应由消费者另行支付。但是,如果消费者故意或过失毁坏客房用品,则应赔偿宾馆酒店的相关损失。
陷阱三:酒店拒退押金
“如果不是工商部门的介入,那300元押金恐怕就拿不回了。”黄先生于2008年1月16日在宾馆住宿,入住时交了300元押金。但是,退房时黄先生无法提供押金条,于是宾馆拒绝退还押金。黄先生觉得不能吃这个哑巴亏,于是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在宾馆的前台电脑里查到黄先生确实交纳了300元押金,宾馆只得无条件退还黄先生的押金。
分析:黄先生应该算是幸运的,因为电脑记录可证明他确实交纳了押金。如果他既没有押金条,也没有台账记录,就无法证明自己确实交纳了押金的事实,也就无法取回押金。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住宾馆酒店时要妥善保管押金、保管费等支付凭据,因为这些都是消费者主张权利的证明。(夏雨 藤菲菲 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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