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在全国政协会上提案,称《劳动合同法》为“大锅饭的劳动条例”,并建议修法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张茵的发言,广东省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表示,愿意就《劳动合同法》通过电视台和张茵委员PK,或者在报纸开专栏辩论,把事实辩得清清楚楚。张茵事件媒体争辩十天有余,但此次“场外人”孔祥鸿的介入,再次激活互联网。面对“挑战”,张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会和孔祥鸿进行辩论,因为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下周一公司就要公布年报了,两会结束后我就得到全球各地去路演。”(3月12日《南方日报》)
在网络舆论看来,张茵的表态或是一种傲慢,或是一种临阵退缩。否则,为何在自己的发言引起舆论哗然,引起专业人士质疑后,悄然偃旗息鼓呢?这只能说明她对《劳动合同法》中无限期劳动合同条款的判断是错误的,只能说明她缺少与专业人士对垒的谦逊和勇气。但是,在我看来,张茵的态度也是一种委员的正常表现,与其猜测她是否心虚,是否傲慢,不如将精力放在无限期劳动合同条款本身上。因为,张茵发言的意义就是提出问题、设置议程,至于结论恐怕是她无法决定的。代表委员提出提案,其目的在于参政、议政。由于代表委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所以不能要求所有的代表委员都对自己的发言作出严谨的论证。他们能够做到的,就是依据自己的现实观察和掌握的资料,提出被忽视或未引起重视的问题,以引起政府的重视,为政府的议程设置一些议题。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代表委员对于自己的提案,都要与相反的意见进行辩论,他们或许还没有这个表达能力。但表达能力的缺少,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话语权,只要针对现实情况提出问题,代表委员的议程设置功能就已经完成。
在对待《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上,人们的看法可以是多样的,无论她是否是代表委员,无论他是否是工会领导。即使张茵勇敢地跳出来参加辩论,共识也可能是无法形成的。由于价值立场的不同,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虽然,辩论会让双方更仔细地阐释,更严谨地审视自己的观点,但是由于各方所表达的重点不同,最终的差异也难免存在。就像张茵说,无限期劳动合同对于中小企业是负担,而工会主席指责张茵在为自己混淆事实,他们所关注的重点未必是重叠的,没有重叠也就没有了意见一致的可能。
不辩论并不意味着问题就会恶化,共识就无法达成。事实上,代表委员的提案是给政府的一个参考,政府会作出最终的判断和决策。同时,代表委员的发言也是在为社会舆论设置议程,他们的发言会成为社会舆论的客体,会引起舆论的争议。而在舆论的争议中,媒体在承担公共场所的功能,各种各样的观点会在此进行高频率的交锋。最终,在客观公正的讨论中,问题的核心被把握住,对问题的看法趋于相同。至少是,在一个问题上,多数人的舆论已经形成。因此,即使发言的代表委员不主动参与辩论,问题也会在政府的议程中,在社会的舆论中得到“分辨”。(江苏教师 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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