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母亲逼三幼女当雏妓 检方求处三十年重刑
2008年03月12日 14: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3月12日电 台湾台南县麻豆镇一名母亲将三名幼女推入火坑案,检方昨天侦结起诉,对狠心母亲与三名性交易男子提起公诉,都求处有期徒刑三十年重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终止童妓协会秘书长李丽芬说,过去部分司法案例对嫖童妓者判刑过低,无法达到遏止效果,如果本案能获法官认同,真的重判三十年,必然能让社会觉醒,达到保护少年的目的。
起诉书指出,这名母亲从前年六月起,将当时仅小学六年级的长女,以“不给饭吃、赶出门、要打、不可以回家睡觉”等方式逼迫,交由相识五十九岁许姓男子,带到旅社性侵多次。
许姓男子又将女童介绍给六十二岁的林文辉和六十七岁的沈嘉言两人性交易,再由林文辉、沈嘉言中介给其它多名男子性交易,最后连两名幼妹也被推入火坑。
检察官认为,母亲与许姓男子等人的行为恶劣,对少女身心造成重大伤害,导致少女日后成长价值观混淆,恶性重大,因此对四人均求处重刑,另请法官依法谕知强制治疗。
被害的三名少女由台南县政府社会处紧急安置,处长陈荣枝昨天说,这三名女孩继续在安置机构里接受辅导和就学,目前生活状况良好,偶尔会想念妈妈。将来是否停止亲权,必须由直系亲属提出声请,再由法院裁定。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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