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许霆案”判得太重了
2008年03月12日 10:23 来源:新快网-新快报 发表评论
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赞同该观点,并指出办案应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在昨日上午的广东团分组审议上,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就许霆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代表们的观点比较统一,他们认为,“许霆案判得太重了一点”,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郑红更直言,办案应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对于日前陈舒代表指舆论对于许霆案的炒作是“舆论审判”一说,部分人大代表在昨日的分组审议中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有代表指出,媒体在许霆案中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因为法院虽然依法判决,但是不少老百姓仍然觉得判得过重。郑红在发言中也对上述观点表示了赞同,他指出,在政法部门中非常强调的是,无论是办案还是执法行为,都应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如果没有这样的观念,工作起来肯定会有偏差。”他还提到,如果涉及到经济案件,那么更要考虑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我们本身也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郑红强调,“接受媒体的监督对我们的工作是只有利而没有弊。”同时,他认为,各级检察和政法机关应牢固地树立这样的观念:不要对媒体和新闻舆论有怕的心理。要积极主动接受媒体的意见和监督,建立新闻通报制度,定期约请新闻媒体,加强沟通。(记者 廖颖谊 陈红艳 张英姿 陈琦钿 肖萍 余亚莲)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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