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月当天,宝宝小涛(化名,男)被月嫂放在了沙发上喂奶,不想却发生呛奶事件,致使小涛呼吸衰竭险些送命。事发后因与劳务服务中心协商未果,小涛将劳务中心和月嫂告上法院。3月10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前,小涛的父亲、姥姥和代理人一同坐在了原告席上,而被告却只有一名代理人出庭应诉。
原告小涛称,2007年10月7日,北京爱宝宝劳务服务中心和其父签订合同,安排该中心特级育儿嫂廉女士负责照顾,廉女士上岗仅半天,原告就在她的喂养、看护下发生吐奶并引发呛奶继而引发呼吸衰竭,差点送命,后经北京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连续抢救才挽回生命。
原告认为,事件发生后,被告中心对此一再推诿,给原告及家庭造成极大伤害。被告中心是提供对婴幼儿和孕产妇的专业服务的机构,特级育儿嫂却不能做到对宝宝精心呵护。因而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爱宝宝劳务服务中心和廉女士退还部分育儿费、120急救费97元、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9万余元。
法庭上,被告的代理人辩称,小涛的家人事前没有告诉过被告小涛患有先天喉骨软化病,在月嫂廉女士给孩子喂奶时也未说过相关的注意事项。晚上廉女士按照正常方法为小涛喂奶,当时小涛的奶奶和姥姥都在,她们也没有提出异议。而且事发时,廉女士为孩子喂奶时是头部下方垫了一个垫子仰卧喂的,而非原告所说的平躺喂的。
被告代理人话音刚落,小涛的姥姥立刻表示出不满,连忙说道“被告说的不属实。廉女士刚来我家后就跟她交代了,说孩子是早产儿,需要精心喂养,包括喂养姿势,必须是斜着抱,不能放平,否则会呛奶。那天我还给她演示了三次”。
随后小涛的姥姥描述了事发经过,“当时我要给孩子喂奶,廉女士把孩子接过来说要喂,后来我就回房休息了。过了一会儿,我从屋里出来,看见月嫂正把孩子平放在沙发上喂奶。我上前制止,但是她说没事,因为她是高级育婴嫂,我就相信她了。后来发现孩子呛奶,我们就赶紧自行抢救并打了120”。“我们平时给孩子调奶粉,一般按照70-80毫升调制,但那天廉女士给孩子喂了110毫升”,小涛的姥姥补充说道。
由于双方争议的是原告小涛所患先天性疾病在其呛奶一事中是否构成因果关系,法官当庭建议进行专家咨询或鉴定。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