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一男子酒后上传艳照门照片 被拘留5天
2008年03月11日 10:5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发表评论
昨日,记者从焦作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获悉,3月6日,焦作一男青年因上传“艳照门”照片被拘留5日。警方为此专门提醒:网上传播淫秽照片,传一张也犯法。
据了解,3月3日凌晨5时许,网民王小风酒后在朋友小张家通过电脑浏览某论坛网页时,将小张电脑里几张“艳照门”淫秽照片以发帖子的形式上传到该论坛,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3月3日上午8时许,焦作市警方将还在睡梦中的王小风控制,王小风如实地交代了自己酒后上网传播淫秽照片的事实。
3月6日,焦作市公安局对王小风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对王小风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焦作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冯火山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相关内容要求: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200张、淫秽视频文件20个以上就构成刑事犯罪;如不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400张,同样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照片在1张与199张之间的,虽够不上刑事犯罪,但也构成违法,将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记者郭长秀通讯员高小豹)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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