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枪支散件上千件 北京一军事发烧友获刑3年
2008年03月10日 09:58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军事“发烧友”贾某以为只要不组装成枪支就不算犯罪,因此收藏了上千件各式枪支散件。结果,近日贾某被海淀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检方指控称,自2006年起,贾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海淀区颐和山庄紫霄园其暂住地,非法存放大量枪支散件。抓获贾某时,公安机关当场从其住处起获五八式、七七式、五四式、八一式等制式枪支的弹链、弹夹、弹鼓等散件共计1594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散件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这些散件虽然自身不能组成一只完整枪支,但可以与其他枪支零件组成枪支,也具有社会危害性。据最高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30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贾某非法持有非成套枪支散件1594件,合计枪支53支,其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贾某持有的枪支散件主要为弹夹、弹链、弹鼓等枪支的非核心部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王志勇)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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