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亲历
追债公司形象不佳
前日,本报有关追债师的报道见报后,许多当事人向记者数落追债公司的种种劣行。记者梳理本报热线信息,发现从去年到现在,反映追债公司问题的线索有26条,集中在反映追债公司不诚信、漫天要价、单方毁约等。
讨债就像在敲诈
“八九个男子统一剃着平头、手持刀棒将门市围住。这种阵仗只有在香港的警匪片中看到过。”说起一个月前被追债的事,郑先生仍是心有余悸。
郑先生所在的公司曾为一项目施工方作担保,谁知合作出现分歧,大家分道扬镳。1月31日,几名声称是讨债公司的男子来到郑先生所在公司的门市部,将正要下班的员工围住。“拿几万块的过年钱,了结这个项目。”领头的男子拿着刀威胁公司负责人。
一名副总因为质问了一句对方是干什么的,就被一男子捅伤臀部。“那些男子下手确实太狠了。”郑先生很愤慨地说,就算公司欠了钱,也可以由合作方出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不应该叫什么所谓的讨债公司来讨债,“明显是在敲诈”。
“很多追债公司的人是社会闲杂人员,根本不讲违不违法,追到债就算好汉。有些还有黑恶势力背景。”曾当过追债公司业务员、自称姓徐的丰都男子这样表示。
黄先生在去年请一家追债公司帮忙追还5万元借款。合同约定,追回来的借款,他得40%,其余的归追债公司,还写了欠条。由于钱一直没有追回来,黄先生要求追债公司退还欠条,可对方就是不肯,而且还用刀威胁他。他根本不敢去招惹这家公司。
只管提成不讲诚信
几年前,曹女士的朋友欠了她10万元一直不还,虽然她手中有借条,但就是拿朋友没办法。他还扬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曹女士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找到一家经常在媒体上打广告的讨债公司。
当时双方约定,对方从追回来的10万元中可以提成25%。之后,追债公司只追回了3万元,就直接扣除了2万元作为提成,而剩余的钱,他们就不管了。
“这明显是在变相敲诈!”曹女士称。
专家观点
特殊追债并不过分
贴身跟踪、查询通话记录等追债手法,是否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祖军。
李教授认为,查询他人通话记录的追债手法,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贴身跟踪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在“欠债不还”日趋严重的今天,使用这样或许会侵犯到“老赖”某些权益的追债手法,并不过分。国家既然允许“追债师”持证上岗,实际上就是默认了他们所采用的若干追债方法。“但是,这些手法的使用,一定要掌握好一个度,绝不可触犯刑律。(记者 唐中明 刘海燕 王明 实习生 黄月 郭娟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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