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545万 安徽亳州"生之源公司"总经理受审
2008年03月03日 15:4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2月27日下午,备受当地社会关注的“生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集资诈骗案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公司总经理董正国出庭受审,四十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起诉书指控,2004年5月,被告人董正国在四川省成都市注册成立“成都生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元月份和5月份,该被告人董正国伙同他人先后在亳州和合肥成立“成都生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和“合肥生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正国任总经理。自2005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董正国等人分别以上述公司的名义,采取签订联产联销协议书形式以每股股金2000元,公司年支付20%高息的手段,面向其公司员工及社会人员从事非法集资活动。2005年1月至12月,被告人董正国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集资款项,还推出对业务员的奖励措施,按集资款项的6%-8%的提成奖励给业务员。2006年元月至2006年9月,又推出大客户业务,业务提成升至15%,并向其公司员工下达每人为公司集资60万元的任务,凡完成集资任务者另加2万元奖励。被告人董正国虚构经营实力及盈利能力,并夸大经营项目的利润和发展前景,以高息、高提成、高回报为诱饵,共向群众非法集资545万元。2007年元月10日,因不能按时兑现返还集资本息,被告人董正国潜逃。同年7月22日投案自首。经审计,被告人董正国等人非法集资金额达545万元,除前期返还集资群众本金、支付利息、支付业务提成、非法分红以外,其余集资款项被其挥霍一空,给集资群众造成24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本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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