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警即日起严格执法规范用语 违规将被处分
2008年03月02日 13:52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从即日起,每一位交警在执勤执法时,都要首先向驾驶人敬礼并使用规范的执法用语。记者上午从市交管局了解到,交管部门将成立各个级别的检查组,对民警执法过程实施检查,如果有民警多次出现问题,将视情况进行处分,直至辞退。
交管部门已制定完毕“民警执勤执法形象”和“文明用语使用规范”等标准。根据要求,民警在纠正违法行为时要始终保持态度文明和蔼,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或例行检查时,要首先向驾驶人敬礼。
纠正违法行为时第一句话要说:“您好!您刚才××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请出示驾驶证。”
在执行夜查时第一句话要说:“您好,例行检查,请出示驾驶证。”
纠正违法行为或例行检查结束后,要说:“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谢谢您的配合。”并向驾驶人再敬礼。
交警在执勤时,警容必须保持严整美观,发型也要符合要求,不能太“个性化”。
此次发出的规范还对交警执勤时的姿态提出了严格要求。按照规定,交警的指挥手势需要标准有力,坚决杜绝倚靠车辆、背手、插兜、随意晃动指挥棒等不雅观的举止。
明天开始,交管部门将分别成立局、支队、执勤队三级检查组,对交警执法形象展开明察暗访。检查中,还会对民警执法过程录音录像。检查中一再出现问题的民警,将视情况采取离岗培训、停职、禁闭、告诫、辞退等组织措施。(记者安然通讯员祁琦辛晨)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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