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天下无贼"却饱受争议,擒贼无数却伤痕累累,这似乎让中国众多民间反扒志愿者有些失落和迷惘。2007年以来,除厦门等地少数几个反扒联盟还在开展活动外,武汉、南京、宁波、广州等地大多数反扒群体已悄然沉寂。曾经风起云涌的民间反扒组织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尴尬,有的甚至凄然解散。
饱受争议的"草根英雄"
武汉志愿者联盟、南京"反小偷联盟"、广州义务反扒QQ群、宁波"打哈欠"反扒QQ群、西安反扒联盟……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先后出现民间反扒组织,志愿者们自发组织上街抓贼,引来众多市民参与。然而,道义上的高歌猛进与法律上的徘徊游离,也让这些反扒群体遭遇着艰辛与尴尬。
据媒体报道,1月12日,海口市一反扒志愿者在制止扒手行窃时,遭到几名扒手反抗,左腿被刺伤缝了6针;去年12月16日,"泉州反扒联盟"一反扒成员在街头追赶小偷时不幸被砍数刀,血流如注;广西桂林市的反扒联盟成员在街头反扒时,曾遭多名行窃者报复,一名反扒队员受重伤……反扒队员在反扒过程中不仅要忍饥挨饿、蹲点跟踪,还由于没有执法权,且人手少,时常被盗窃分子诬陷、恐吓,甚至遭报复围攻、受伤流血。而被打伤的后果,也因为缺少"合法"外衣只能由自己承担。
与此同时,民间反扒组织频频遭遇信任危机。"神秘DV显示郑州反扒联盟成员参与偷盗"、"南京反扒志愿者违法铐人"、"浙江最大民间志愿反扒队被投诉宣布解散"等案例都让民间反扒陷入尴尬境地。特别是2006年底武汉反扒志愿者联盟成员"罐子"(化名)涉嫌将一小偷故意伤害致死的"罐子事件"更是一个拐点,各地反扒联盟之后几乎都停止行动。
2006年9月24日,27岁的"罐子"在武汉市青年路与一小偷团伙发生冲突,因小偷"洋子"(化名)不停反抗,嚣张异常,"罐子"用三节棍敲了"洋子"几下。10月21日,"洋子"突然感到头部剧烈疼痛,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次日突然死亡。
经"洋子"同伙指认,2006年12月12日"罐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刑拘,27日被正式逮捕,开始了他7个半月的"牢狱之灾"。2007年7月"罐子"被取保候审。11月9日,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决定因证据不足对其"不予起诉","罐子"才彻底摆脱"犯罪嫌疑人"的罪名。
"罐子"出事后,武汉志愿者联盟停止了反扒行动,为队友艰难奔走,而南京、厦门、广州、西安等地的反扒联盟也对此事十分关注,借此判断自身发展态势。社会也对此进行热议。反对意见认为,反扒联盟属于没有登记的社团,没有执法权,开展活动属于非法;抓小偷是警察的事,志愿者抓就是越位;如果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就去执法,那社会岂不是乱了套,毕竟我们要的是法治社会。赞成意见则认为,民间能自发组织一个专门打击扒手的联盟,不计名利,公开与违法人员作斗争,不但合法,更是一种见义勇为的公民精神。
民间反扒存在有现实合理性
武汉志愿者联盟发起人"手术刀"(化名)告诉记者,他是听说有人因提醒别人防窃遭小偷暴打甚至被杀,而周围人全都冷漠视之,遂决定成立志愿者联盟。"现在社会风气不正,小偷甚至扬言'谁见义勇为就打谁',非常嚣张,还常以团伙出现,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对抗。激于义愤,我们希望能为社会做一些好事,唤醒人们的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大家敢管敢说,团结起来共同制止。"
他强调,面对犯罪行为,普通百姓不能因为危险就一再退让。"社会需要正确的价值观,退无可退该怎么办,要有个道德底线。"
一位网友分析说,目前法律的惩治功能不够"强悍",而且程序繁琐,无法满足人们对正义的期待。据了解,警方在反扒时处理小偷有几个条件:一是要人赃俱获,二是要有受害人笔录,还要扒手够处罚年龄、没有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等,只有所有材料相符公安机关才能处理他们。曾经有个案子,扒手已偷到手机,但手机还挂在失主身上的链子上,因为扒手没有获得手机的控制权,只能把那个扒手放掉。在整天忙于大案要案的警方看来,小偷小摸实在难以顾及,深受其害的人们只能抱着"求人不如求己"的想法,自寻解决之道。因为人们有这种需要,民间反扒志愿者才应运而生。
武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办公室主任罗明江分析说,一方面,许多反扒志愿者都曾被扒过,对扒手有着强烈的痛恨;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警力确实有限,人们丢失物品报警后一般最快也要5分钟~10分钟才能到达现场,距离远些更慢,而反扒通常无现场、无痕迹,事后抓获扒手非常难,因此丢了东西后很难再找到,这也许是反扒群体出现的重要原因。
纳入制度化管理势在必行
如今,争议之中的各地反扒组织命运各异:宁波反扒组织"打哈欠"宣布解散;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正式挂牌成立,被官方"收编";广州义务反扒群"转正"成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在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的今天,如何看待民间反扒这种社会治安的自救行为,他们究竟"权"有多大?
罗明江认为,"罐子"事件说明,一切反扒行为都应在法律规范的程序下进行。警方鼓励伸张正义,也欣赏反扒志愿者们的正义感,但不赞成其处理方式。反扒要讲究策略,要按法律程序办。他说:"志愿者如采取报警或提醒他人,比和小偷直接作斗争可能效果会更好。公安机关也可适当为其做些指导。"但他同时坦言,反扒志愿者是一个庞大、流动性大的群体,且有的群体良莠不齐,公安机关有时可能无暇顾及,监管起来很难。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民间反扒亟待研究三大问题。一是民间反扒是否合法的界定仍不明确。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结社、形成民间组织应经过民政部门批准",否则就属非法,但也同时规定,"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等四类人员,任何公民都可以将其扭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反扒过程中必须面临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在遭遇到小偷反抗的情况下,反扒人员如何掌握反击尺度,避免防卫失当;三是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谁来担责。让民间反扒组织或让公安部门来担责,似乎都有欠公平。所有这些问题都使民间反扒组织一旦遭遇纠纷与争议,极易陷入尴尬境地。
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反扒作详细界定和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可对民间反扒作相应指导和管理,从而既利用民间力量打击盗窃,又避免其不利因素,确保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魏梦佳 周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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