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铁警方的做法让反传销人士李旭觉得非常少见。李认为,一般来说,警方发现案发地不在当地,就会拒绝立案。而到了案发地,警方也会以传销归工商部门负责为由,拒绝立案。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李旭说,在各大反传销网站,则充斥着被困者家属指责警方不作为的帖子。
女大学生小戴的亲友,就有这样的遭遇。他们接到小戴自称在宜昌打回的电话,向宜昌报警,被告知“属于传销,人身安全没问题,这样的报警我们接得太多了。”
随后,家人发现索钱男子是东北口音,又查到手机号属本溪,遂向本溪报警。得到的回应与宜昌警方几乎一样。
家人问:“如果人身安全遇到威胁怎么办?”本溪警方称:“我们这里还有上百个这样的报警,真撕票的话,我们一定侦破。”
浙江省常山县居民朱静的儿子殷晓强1个月前被广东东莞传销团伙骗去,不到一周就花了五六千元。她到当地报案时,对方只是做了记录,按“失踪案”处理。
与朱静接洽的是东莞市公安局治安科。该科工作人员证实接受过朱静的报警。
“只要能证实对方确实绑架了她儿子,就可以报警。”这位工作人员说,“报警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但究竟是哪个“有关部门”,这位工作人员并没有回答。
“如果你有确切地址,警方一般还配合。没有的话,几乎没有帮你找的。”李旭对此自称很有经验。
打击之困
受害人的“双面性”以及传销作案的特殊性,给警方办案带来难度
李旭认为,对传销打击力度不够,也是现实。“很多传销团伙被端掉后,最多是遣散众人,大不了再追究一下小头目的非法经营罪。”
著名的“天狮美丽佳人”传销案,曾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人员达10万之众,案值数亿元,其头目罗国文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罚金60万元。
而非法传销存在的非法拘禁甚至以绑架为手段敛财的行为,只能在发生伤害、命案后,警方才进行介入。
对此,法律专家认为,受害人在被拘禁和绑架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警方办案造成极大难度。
国家检察官学院刑法学教授倪泽仁认为,如果在传销活动中发生拘禁和绑架行为,警方必须直接介入。“但是,传销特有的迷惑性,也存在受害者洗脑后,配合导演绑架戏。”
如何界定受害人自身的责任,可能成为警方的难题。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杨谦则称,“相当一部分传销组织还是以欺骗为主”,在受害人甘愿入伙的情况下,受害者家属认为是被拘禁绑架,但实际却并非如此。
杨东案的民警透露,开始他们讨论以涉嫌诈骗将杨东拘留。“考虑到他还未成年,又有证据显示传销团伙曾暴力胁迫他,就放他回了老家。”
另据传销团伙犯案的特点,李旭将其划分为南北两个区域。
北方的传销团伙一般都利用亲戚朋友关系骗人入伙。“厉害的是在南方。”李旭称,尤其是广东韶关、清远、东莞等几个地方,已经形成严密的组织。
据他介绍,南方传销团伙成立与北方不同,嫌拉熟人入伙太慢,他们就直接组建公司,在媒体上招聘大学毕业生。应聘者赶到后,就被传销团伙所控制。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张绍新曾对媒体表示,近年来,在广州等地,传销活动出现了以建立大型公司并以合法身份掩护进行的新变化。
对于打击力度,警方人士也有自己的看法。“传销中,非法拘禁或者绑架的取证非常困难,众人之间都化名联系。大头目很难抓得到,小头目和帮凶往往也是受害者。”郑铁公安处一位刑警说。
该处控制的3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葫芦岛传销组织的低级人物。这三人对上线的来历,一问三不知。
诱骗杨东的“女友“王菲,至今也不知所踪。
(因涉及未成年人,杨东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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