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国的“许霆恶意取款17.5万”一案,在司法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这起倍受关注的案件尚未尘埃落定之时,一起昆明版的“许霆案”再度上演。被告人陈明应夫妻用“耗不尽”的充值卡为上千部电话充值,被控恶意占有数额高达40多万。昨天,这起离奇的案件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充值卡“耗不尽” 3个月充值40万
昨天上午9点,盘龙区法院303法庭,旁听席上人满为患,有的站在门外旁听,当犯罪嫌疑人陈明应和妻子饶金桃被法警带入法庭时,陈明应的代理人对嫌疑人带手铐受审提出人性化的置疑,庭审在开始了几分钟后宣布休庭。
下午1点,此案正式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陈明应今年36岁,饶金桃今年27岁,夫妻俩在昆明以打工维持生计。2003年,陈明应夫妻在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三竹营村开了一家店,做手机生意,取名为“吉祥通讯”店,并设置了一部号码为“5702945”的公用电话。
公诉机关指控了两桩事实: 2007年1月至3月间,陈明应和饶金桃在其经营的通讯店内,使用电话号码为5702945的座机及两部小灵通,用7张不同卡号的充值卡反复对 5702945进行充值,3个月共为电话充值13100元;2007年1月至3月间,陈明应和饶金桃使用了10余部电话,用15张充值卡反复对千余部公用电话进行非法充值,充值金额为402150元。
如此“神奇”的充值卡从何而来?究竟是什么让它变得有这般神通?庭审中,陈明应夫妇回忆:2007年1月,陈明应从香格里拉的电信营业厅里买了一些电话机及几张面值为100元的充值卡,准备带回昆明销售、使用。陈明应回到昆明后,像往常一样给自家电话充值。可按照语音提示程序操作后,多次输入话费却怎么也充不进去,而且电脑语音每次都提示“充值无效”。
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明应夫妇查询话费时惊奇地发现,充值卡上的钱不仅充进去了,而且每张卡可以充值很多次,里面的钱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夫妻俩感到无比兴奋,这些宝贝充值卡简直成了“摇钱树”!陈明应没有向电信部门举报,随后开始用充值卡反复为话吧电话充值,从中牟利。
不久后,陈明应夫妻俩有些不满足了,两人开始盘算利用它来赚钱。他们用充值卡为别人的公用电话充值,开出的条件是“我帮你充值100元,你给我80—85元。”见有利可图,很多话吧欣喜地完成了这笔交易。
随着夫妻俩的胃口越来越大,“摇钱树”的秘密守不住了,电信部门终于发现了亏缺的存在。去年3月19日,电信部门向警方报案。该案被定为具有概率小、离奇性及复杂性的案件,警方立即开始了侦查。去年4月4日,犯罪嫌疑人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在宁蒗县一加油站内被抓获,并以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律师坚持无罪 家属质疑电信
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厚厚的一沓证据,上面密密麻麻地记载了那些“神奇充值卡“充值的时间、电话号码、户主和金额。公诉人认为:陈明应、饶金桃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使用电信卡进行充值,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陈明应夫妇的两位辩护律师都作了“无罪”的辩护。
陈明应的辩护律师王理乾认为:“充值卡是陈明应合法购买的,上面的号码和密码也是电信部门合法卖出的,陈明应不存在秘密窃取行为;陈明应夫妇充值遇到‘飞来横财’,但他们无法控制这样结果的发生,是善意的。后来他们开始以此牟利时,主观上存在恶意,属于先善后恶的不当得利,但仅限于民事赔偿范畴,应当判其返还非法所得,而不应该定性为盗窃罪。”
庭审中,陈明应夫妇的家属坐满了整个旁听席。他们都认为,陈明应用小灵通为别人充值,每个环节都是得到电信部门电脑系统确认的,充值后电话卡上的钱不下账,电信部门应该为此负责任。“如果系统不出问题,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电信部门的责任应该如何追究?”饶金桃的弟弟质疑。
有罪,还是无罪?随着这场激烈辩论的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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