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的代价
付绍移和肖勇所在的三洲镇东北村,地处长江干堤外,属于泄洪区,往南走不到几公里便是长江,往北走一公里左右便是长江故道老江河,整个村庄所在地四面环水,犹如一个小岛。村民外出到附近的尺八镇办事,必须经老江河过渡才可以到达。
据周本友介绍,多年以前,老江河是长江的一条主干道,长江改道以后,这里便被称为老江河,并以湖泊的形式成为监利县养鱼的主产地之一。
杨丽告诉记者,陈志寿的中巴车以前都是在离村口几公里外的罗洲渡口过渡的,那里的渡轮是经过海事部门认可的可以过渡小型汽车的渡口,但出事当天,“那司机急着要过河,便决定在老江河渡口过渡”。
杨丽说,中巴车主陈志寿和渡轮船主王香保相熟,在陈志寿的要求下,王香保同意让中巴车在老江河渡口过渡。“但根据规定,这个渡口只能渡人,不能渡车。”事发6天后的2月17日上午,付绍先的弟弟付绍安在罗洲渡口乘坐渡轮过江办事时,指着这里的渡轮底座对记者比划道,王香保的渡轮只有一半多宽,根本就装不了车子。
“这辆中巴车是早已报废的车子,原来是某幼儿园的园车。”付绍移的舅舅胡能清告诉记者,陈志寿以前有一辆中巴车跑东北洲村到尺八镇的线路,后来出事后车子被处理。此后一段时间,陈志寿没有跑运输。买来这辆报废车后,今年1月起,陈志寿又开始跑东北洲村到尺八镇的客运。
三洲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证实,陈志寿载客的中巴车是辆“三无”车,没有任何营运资质。
事发后,荆州市地方海事局航证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王香保拥有的渡轮没有船舶营运证书、船员适运证及船检证书,出事渡口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批准,王香保属于非法经营。
2月13日,王香保以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当地警方拘捕。
车船的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自己带来巨大灾难(陈志寿当场遇难,王香保在支付巨额赔偿金的同时,还将面对法律的严惩)的同时,也给当地村民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期待中的
见义勇为认定
2008年2月18日上午,付绍安带着签有父亲付冠振名字的一份《报告》,来到监利县政府,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付绍移、肖勇两人救人牺牲的事实予以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行为。
付冠振在《报告》中写道:“我儿付绍移新婚才15天,是21岁的年轻小伙子,肖勇也是刚刚38岁的壮年,在车刚刚入水的情况下,他们完全有逃生的能力,现在连一岁多的小孩子都安然上岸便是一个明证……他们如果不顾别人的安危只顾自己逃生,就很可能酿成更大的事故,死的人会更多,后果将不堪设想……现在正是因为他们的挺身而出,才使这起事故没有向更坏的方向发展,他们的行为完全是置生死于度外的英雄行为,是典型的见义勇为。”
付冠振说,我为有这样的儿子而骄傲:“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从实际出发,确认付绍移、肖勇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记者了解到,在付冠振写这个报告之前,有关部门虽积极组织善后事宜的处理,但对付绍移和肖勇的荣誉认定问题一直没有给予正面回应。记者从监利县委宣传部获知的信息是:“低调处理。”
另据了解,2月14日,在三洲镇政府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肇事船主王香保与付冠振和肖治国分别签订了一份《东北村2·11水上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王香保分别向两家支付赔偿金各8万元,在这份协议书中,关于付绍移和肖勇两人的荣誉认定问题上,作出了这样的表述:“有关付绍移(肖勇)水中救人的见义勇为的行为由受害方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请求,由上级审批。”
正是基于这句话,付冠振才写出了关于要求确认付绍移见义勇为行为的报告,递交给有关部门。
记者在东北村采访时,曾听到这样一个说法,付绍移和肖勇都是在救自己家里人时出事的,因此有关部门不愿意对此进行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付冠振颇为气愤地说:“救亲属也是救人啊,在面对生死之际,还分亲疏吗?”付冠振认为,即使是为救亲属而死,也是大智大勇,是英雄行为!
对于付绍移等人因救人而死,当地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出事以后,几乎全村的人都到了河岸上。但因为当天天气实在太冷,有的人脱了衣服准备下水都被人拦住了,“如果不是付绍移和肖勇在水下往返送人,根本就救不了这么多人。”
这位村民说:“他们两人水性极好,如果不是救人,肯定不会死的,他们是被活活冻死的。”
胡能清说,如果当时有人下水救人,或者当时出事船中多一些男的,又或者受困人员中多几个自救能力强的人,“他们两人都不可能死,他们都是到了生命的极限后,才最终走向生命的终点的!”“像这样的行为,还不算见义勇为吗?”胡能清颤抖着声音质问道。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付冠振的报告仍在递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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