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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常委孟浩称将以"市民"身份问责深圳警方

2008年02月26日 09:54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表评论

  《孟浩深圳火车站蹲点抓贼》的报道昨天出街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新浪、搜狐、腾讯等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在重要位置转载,并引发数千网友激辩,但大多数人赞扬委员暗访履职。昨晚,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致电新快报记者:“人民警察是纳税人养活的,就要保护好人民!我已写了一份《致深圳市人民政府建议书》,26日将以一个广州市民的身份发出问责。”

  “深圳警方让我有些失望”

  “深圳警方在管理治安方面的一些做法让我感到有些失望!”昨晚,孟浩就其在深圳“亲历被窃巨款”一事及其多次明查暗访了解到的情况,写了一份《致深圳市人民政府建议书》,而该建议书将于26日寄往深圳市人民政府,这份《建议书》中的署名是:广州市民孟浩。

  在建议书中,孟浩称:2008年2月24日,自从我上次回访深圳至今已经过去了近半个月的时间,深圳警方还没有任何消息给我。我决定再度去深圳暗访一次,看事发地有什么好的变化没有。尤其是在不通知警方的前提下,看看到底还会发现些什么问题,是否还会与我太太之前所说的一样。为了客观、公正地了解和反映情况与问题,避免问题反映的“片面性”和“狭隘主义”,这次我决定还是与有关媒体一起进行暗访。通过这次暗访,我太太之前观察到的现象还是得到了再次验证。

  “我不想怀疑什么,也不愿意怀疑什么,但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我们这么容易发现的问题而警方却这么麻木呢?难道只是因为没有人去报案而就能说明治安状况良好了呢?而就应该掩盖了治安本身存在的、司空见惯了的、甚至是由来已久了的和已经麻木不仁的问题了吗?”在建议书中,孟浩如此写道。

  孟浩质疑:为何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去暗访时,在5个小时就能发现10多个非常可疑的人员,但当其亮明身份、当地警方知道他来后,“现场就是一片太平”?

  “要接受社会群众有效监督”

  针对部分网民对其暗访行为的质疑,孟浩在《建议书》中直言:我始终认为,不管我是作为由于社会管理不善而受“害”的“公民”,还是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政协委员”,我都有权利、有责任和有义务来问责政府的有关部门,甚至是有关人员。我想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孟浩在建议书中还称:在管理和整治社会治安环境的问题上,公安部门不应仅满足竖几个治安亭和安装几个“摄像头”(有时候还只是吓唬人的,根本没有启用)来实现“管理”目标的,甚至是以报案的多少来衡量治安状况好坏的。对于街头、火车站等重要的公共场所治安的维护,最主要和最有效的还是靠灵活、敏锐、快捷的“人民警察的巡警”制度。然而,遗憾的是,在我暗访过程中,我始终没有在地铁层发现有警方人员出现。

  他在信中还强调:从与深圳毗邻的香港“巡警”的作为来看和分析,就充分地证明我所说的这个问题,也正是因为我们这样的“巡警”不到位,不作为,才使得街头犯罪分子得以经常地、反复地,甚至是“划地为牢”地在众目睽睽之下作案之后有大量的时间逃离现场,而受害群众则无法得到及时而有效地保护,并默认倒霉,并阿Q般地说:“破财消灾!”

  孟浩在信中以一个公民的名义和权利呼吁并建议:尽快建立完备的“人民警察巡逻”制度,其中包括奖惩规定,以保“一方平安”。在向社会公开这类制度的同时,更要接受社会群众的有效监督。我们不能满足于治安员、更不能满足辅警的巡逻!切不要再强调什么“警力不够”这样弱得不能再弱的理由了!毕竟人民的“纳税款”养活了人民警察!

  网络声音

  人们需要孟浩式的委员代表

  “身为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是其权利更是其职责。时下,我们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所缺少的不正是孟浩式的较真精神和体验生活的勇气吗?人们需要的不正是孟浩式的委员和代表吗?如果全国各级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都能深入基层,聆听民生;都能有点“报复心理”,遇到不良的现象,不依不饶,则是国家和民众的福音。”

  ——刘海明(光明观察)

  代表委员履职不能局限会场

  “感谢孟浩委员,他让我们知道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的另外一种形式——以普通公民身份亲自深入某一地区发现存在的问题。孟浩委员拓展了代表、委员履职的外延,这种履职方式与在会场发言不可同日而语。试想,孟浩不亲身去了解,怎么知道深圳火车站治安很恶劣,又怎么能进行监督呢?这种履职的拓展,也深化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力度,使得监督更加有力。对于代表、委员来说,会场只是监督的短兵相接,但是要让监督的广度与深度得到拓展与深化,只有深入社会、深入民众,这样才能了解更多的事情,掌握更多的事实与证据。所以,代表、委员履职不能仅仅局限在会场中,而要向外拓展。”

  ——北方新闻网

  警方回应

  深圳市公安局:孟浩被窃不属我们管

  昨晚10时,新快报记者致电深圳市公安局,该局一宣传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省政协常委孟浩向媒体反映“被窃的地址”不属于罗湖口岸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也不属于深圳警方的管辖范围。

  当记者问及“对于孟委员质疑为何在地铁出口呆了5小时,且发现近10个可疑人员,深圳警方作何解释”时,该负责人则反问记者说:“谁能证明孟浩他在那里呆了5小时?这告诉谁都不会相信!”但当记者表示当时有多家媒体和孟浩在一起可以作证时,该负责人又一再改口称:“孟浩所称那边的摄像头没用,但经证实是全部有效的。”

  当记者再次问及“对于孟浩委员在现场多时也没有见到巡警”时,该负责人则称,“我们的巡警不是非要在那边等他的,而且事实也证明那里的治安状况是很好的。”就在记者要求进一步采访时,该负责人则表示:“如要采访,就发公函吧!”

  对于警方的相关解释,孟浩随后则表示不满:“对方这是在明显推脱责任,而作为一名普通公民,需要的是安全,而不管治安到底是谁来管的问题!而且,不管是谁管,管不好就是失职!” (王华平 吴旋坚)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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