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戴孝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去年11月27日,随着审判长的宣判,被告席上的戴孝庆一下子瘫坐在了椅子上。此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戴孝庆在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3万余元、美金2000元、手机两部,共计15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戴孝庆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受贿事实,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戴孝庆这位堂堂的正厅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是如何倒在了腐败的路上?我们的“父母官”们又该从中吸取怎么样的教训?昨天(24日),市检五分院披露了戴孝庆腐化堕落的经过。
戴孝庆今年已有57岁,案发前,他是我市统战部副部长,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局级),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检察官称,1997年是戴孝庆事业上的一个重要转折年。这年的11月底,他担任了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对该学院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负有领导、管理的职权和职责。
受贿心迹
“建筑商们看重的是我的权力”
戴孝庆收受他人感谢费,涉嫌受贿的事情,在去年3月底被市民举报到了相关部门。
市检五分院、市纪委迅速对戴孝庆的受贿问题进行了调查。据悉,在双规及侦查期间,自知无法隐瞒的戴孝庆主动交待了几年来受贿的犯罪行为。
该案开庭时,戴孝庆承认了自己受贿,并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处。戴孝庆称:“我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才犯了错。监狱中,我生了三次病,是党组织没有放弃我,常派人探望,我才有信心重新站起来。在狱中我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希望有机会再为重庆建设出点儿力。”
最后陈述时,戴孝庆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了莫大懊悔,他称“工程建筑商们看重的就是我的权力、我的职务,如果我不是院长,他们是不会送钱的……”当戴孝庆明白这一点时,一切都晚了,他已经倒在了金钱下。
戴孝庆腐化堕落之路
2001年
该学院2000年筹划修建职工宿舍楼,建筑商刘某经朋友介绍结识了戴孝庆,并多次托人向戴孝庆打招呼,希望招标时关照一下他挂靠的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之后,在戴孝庆帮助下,该公司顺利承建了该项目。2001年,工程基本完工,刘某送给戴一部价值3000余元的摩托罗拉手机。
2002年
在刘拿下前面的工程后不久,该学院决定修一幢综合楼,其中有一项平基工程打算采取议标的方式发包。在工程筹划中,刘某又一次找戴孝庆帮忙,并成功中标。2002年春节前夕,刘某安排人员将戴孝庆的住房重新装修,并为戴孝庆支付了装修、家电、家具等费用5.5万元左右。当刘某将装修的有关发票交给戴孝庆时,主动拒绝戴孝庆付款,戴孝庆也就不再提了。
2002年
另外,刘某为感谢戴的关照,还在其出国考察前,送给戴美金2000元。
2002年
另一位工程建筑承建商王某也在2000年结识了戴孝庆。两年后,学院教学综合楼工程进行招投标时,他也在戴孝庆关照下顺利中标,之后还拿到了包括学院大门改建、大楼加层等工程。王为表示感谢,将5万元现金送给了戴孝庆。
2002年
而该工程招投标中,戴孝庆还收受了另一个渴望承接工程的建筑商5000元贿赂和一套金利来西服,因事情没办成,戴将钱物退还。
2003年
戴孝庆除担任现有职务外,还担任了市统战部副部长。就在戴孝庆去市委党校干部班学习期间,他还收下了王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
2005年
戴孝庆笑纳王某送的价值600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
2006年
学院2005年决定公开招标确定该学院一商会服务中心的承包经营人。学院职工田某通过竞标获得承包经营权,并试营业一年。2006年3月,田某正式承包了该服务中心,经营期限两年。由于在经营过程中,学院门卫不准客户车辆进出,严重影响了服务中心业务。田为此找到戴孝庆,请其帮助出面协调。事后,田的服务中心便每月向戴支付“感谢费”,直到去年6月戴孝庆案发时,戴一共接受了田感谢费1.8万元。据悉,帮助、支持服务中心及承包人搞好经营工作,本应是学院领导的分内职责。(记者徐勤 通讯员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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