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的特殊性……我很理解一审法院的难处……省高院发回重审就是为了让大家更慎重地来研究这个问题,让这个案子判得合法、合情又合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省高院前院长吕伯涛
-许霆案大事记
●2006年4月21日
许霆利用广州市商业银行取款机故障,171次恶意提款,取出17.5万元。
●2007年5月22日
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抓获。
●2007年11月6日
许霆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公诉人称,被告人明知取款机出故障,恶意取款属盗窃。
●2007年11月20日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万元发还广州市商业银行。
●2008年1月9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广州中院重新审理该案。
●2008年2月22日
许霆案将重新在广州中院开庭。
今天上午9时,各方关注的许霆ATM恶意取款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被告人许霆的父亲许彩亮昨日中午赶至广州,与两名辩护律师会面,进行了最后的商讨。由于意外摔伤,许霆的一名辩护律师将坐轮椅参加今日的庭审。
许霆之父接受记者采访——
许霆案被关注对法律有促进但改变不了我儿命运
这已是许霆的父亲许彩亮短短4个月里第5次来到广州。昨天,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许霆案让很多人懂得了这其中的法律,对中国法律有促进,但改变不了他儿子的命运。
“从头到尾我都不认可盗窃罪”
记者:第一次采访你是去年12月18日,这段时间,许霆案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你觉得案件有什么变化没有?
许彩亮(许霆父亲):(案件被)关注只是让很多人知道了这个事情,但作用根本起不了,媒体再介入,律师再讨论,现在不还是以盗窃罪起诉了么?考虑了这么长时间,只是让很多人懂得了这其中的法律,对中国法律有促进,但改变不了我儿子的命运。
记者:一点作用都没有?
许彩亮:肯定有差别,要不是这么多人关注,我儿子肯定被判无期了,之前已有几个类似案例被判无期了。但现在几乎100%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都觉得判重了,案子也打回来了。
我是个普通公民,知道的很少。很多律师、网友都说我儿子是盗窃罪,但有很多东西他们也说不清楚。很多人不看法律,也认为是盗窃罪。但从头到尾我都不认可盗窃罪,这不是犯法,只是犯错,银行自己也出错了。
“老婆说我是在准备牺牲儿子”
记者:很多人很同情你的儿子,你怎么看?
许彩亮:你们(媒体)的报道让很多人知道这个事,我原本希望中国法律(界)都知道我儿子这个案件,但我做不到,你们媒体达到了我的目的。
我希望许霆的案子能让中国的法律做出改变。我已经把儿子当成一个牺牲品了。真的,我老婆也说我,说我让社会舆论和其他人参与到这个案子中,是在准备牺牲儿子。我问过律师,这条法律就算现在修改了也不能用到我儿子的案件上了。
记者:你觉得谁是这个案件中的受害者?
许彩亮:第一受害人是我和我的家庭。不管这个案子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我和我的家庭都是受害者。孩子拿了别人17万元,被偷了5万元,被骗了10万元,自己只花了不到2万元。可官司打到现在,我已经花了6万多元了。这几个月其他什么事情都没做。
广电运通公司出了问题有义务赔偿,银行就一点损失也没有。有人说他们因为这个事情声誉受到影响,那是他们自己坏自己的名声,自己能自救不自救。
“检察院按原路走我感觉压力大”
记者:这次重审和上次原审,你的心态有变化么?
许彩亮:说实话,我的脾气不大好。我妻子昨天晚上和今天上午各给我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内容就先不和你说了(记者事后得知,短信中有一句大意为“你一直以为盗窃罪不成立,那你明天就去法院说,看你的了”,还有一句为“记者太多太麻烦”),我只告诉她我会处理好的,她的性格太软。
这几个月我天天在想这个案件,现在我的法律水平比以前强了一半都不行(不止)。第一次开庭是(2007年)11月6日,我5日晚上来了发现律师准备承认盗窃罪。我立刻说不行,我只认可无罪。说到底,这个事一直闹到现在,是我这个人太固执造成的。
现在检察院还按原来的路走,我感觉压力太大了。但不会让别人看出我的心态。(记者 周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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