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们要注意了!2月19日,为响应“无烟奥运”,重庆市健康教育所在南岸区、江津区试点无烟区。其中,明佳社区将开设“无烟家庭”,初定由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如烟民今后再在家中吞云吐雾,其行为将在小区公示栏内曝光。(2月20日《重庆时报》)
笔者深知吸烟的害处,更知道二手烟对包括家庭成员在内的“外人”的危害,因此很支持开设“无烟家庭”,但是,笔者只支持由家庭成员来定 “是否允许在家中吸烟”之类的“家规”。
明佳社区将开设的 “无烟家庭”是怎么做的呢?“初定由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如烟民违规将公布在小区公示栏内”。丈夫可以督促妻子否?老爸可以监督孩子吗?漏洞百出!但这不是最主要的,问题的关键是,“初定”是谁授权给你定的?“违规”违的是哪个级别之规?作为惩戒措施的“公布”亦即“曝光”,依据从何而来?假如家庭成员之间根本就不“内斗”,是否还要对督促懈怠、监督无力进行问责?
很显然,“曝光在家吸烟者”的所谓规定是荒谬的,如此设立的“无烟家庭”是毫无根据的。这是因为,“无烟家庭”和“无毒家庭”、“无赌家庭”、“无暴力家庭”不同,在家吸烟不涉及违法问题,“外界”不能主动介入。倘若说,一个家庭经协商一致决定设立“无烟家庭”,那么最好不过。倘若说,家庭成员协商不下,那么“外界”所能够做的,只能是劝说。如果劝说不下,很遗憾,只能眼睁睁看着——哪怕一个家庭因吸烟问题无法协调而破裂。这是因为,“外界”对家庭的约束力量,是有边界的。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外界”自以为对家庭的约束力量是没有边界的,比如对在家吸烟者作出所谓的规定,甚至出台惩戒措施。这使笔者想起了马克斯·韦伯提出的意图伦理——一个行为的伦理价值在于行动者的信念、意向的价值,它使行动者有理由拒绝对后果负责。也就是说,只要动机是美好的,意图是正确的,目标是正义的,那么,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而且要求大家都容忍由此而来的各种手段。“曝光在家吸烟者”就是这样——我不但要把手深入你的家庭,而且还要让一部分家庭成员按照我的逻辑,去“对付”另一部分家庭成员,并且你们都需要为我的做法叫好,因为,我的意图是响应“无烟奥运”!
意图伦理并非专为中国人而说,但我总觉得中国人最该受到意图伦理的提醒。因为自古以来,我们始终没有好好去质疑 “善的意愿未必会带来善的结果”,比如,“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善则善矣,后代因这一句话被“害死”的绝非个别。更令人担忧的是,“意图伦理”如今仍在我们周围盛行,比如上级要来检查了,本地领导一句“为了今后更美好”,于是,或是全校师生,或是全厂员工,或是全城百姓,追随本地领导的行动,积极掩盖原有的工作状态、生活环境,投入到“造假迎检”中去!此时的人们似乎都忘记了,本地领导早干吗去了,这是早就该做好的事情啊。而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实在太多太多。(李 辉)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