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维权NGO
“现在整个珠三角,有30家以上的此类免费服务的维权NGO。”他们习惯于称乎自己为“劳工维权NGO”。
一个事实是,在珠三角,打工者中心只是众多专门为打工者维权的民间组织中的一个。黄岩介绍,这类专为农民工维权的民间组织,发端在上个世纪。
1998年8月,一位四川保安、28岁的廖晓峰在广州番禺成立了珠三角第一个打工者维权机构“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经营范围是文书处理。但实质上,该服务部主要是帮助工伤者打官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毕业于华南师大的曾飞洋,于1999年接手了“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并完成了向非赢利机构的转型,“工伤个案越做越多,我们越有名,求助就越多。”
2001年开始,曾飞洋在个案的基础上,开始对农民工做一些普法工作,以讲课为主。在申请到德国的一个基金后,服务部的活动得以开展壮大。
曾飞洋与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合作,组织开放式的课堂,最多的一次,有300多个农民工参加。“工人讨论最多的是劳动权利,工资和加班费。”曾飞洋介绍,当地有老板对此很有意见,干涉了活动,开放式讲座被迫中止。
2003年,“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建立社区工人中心,开始进行工伤者的探访,以及个案的辅导。
就在曾飞洋完成转型的同时,江苏扬州人景祥来到深圳打拼,他在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边上的宾馆住着,看到每天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来求助的工人都排着长队。
“我跟他们聊天,发觉他们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我想帮助他们。”热衷于行动的景祥开始对农民工进行个例帮助。在对“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参观后,他停止了自己从事的装修工作,成立了“珠江工友”,全职投入到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当中。
“现在整个珠三角,有30家以上的此类免费服务的维权NGO。”曾飞洋介绍。作为最早的从业者,他对此领域十分熟悉,他们习惯于称呼自己为“劳工维权NGO”,意思是非官方而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
而在珠三角做调研的新加坡国内大学的博士生和经纬得到的数字则是50余家。和也意识到,在这类维权组织中,既有曾飞洋这样的专职人士,也有黄庆南这样出身工人的民间草莽,还有景祥这样的原来与工人无关的行动主义者。
“此类维权机构之所以在珠三角出现,是有深刻原因的。”刘开明表示,珠三角的经济活动90%都是市场经济运行,是中国市场化最发达的地区,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治与良治(good governance),并没有像香港与新加坡那样建立起来,所以工人权利受损坏非常严重,冲突显现。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的劳动争议案,广东要占到全国的40%,光深圳就占到20%。”刘认为,另一个原因是,4000万外来人口的利益与本地人的利益的不一致,政府更多维护的是本地人口的利益,他没有动力也没有压力去改变。“这样就形成了维权的市场。”
艰难现状
相对于资金问题,这些民间劳工维权组织更担忧的是政府的不理解。身份也难在一朝一夕解决。
除了“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吸引到来自德国的基金外,其余类似的维权机构,几乎都存在海外资金的背景。但即便如此,他们的运营依然捉襟见肘。
“此类维权组织都会存在资金上的困难。”刘开明介绍,国内没有这方面的资金来源,而99%的外国政府与NGO投放到中国的资金,都由政府或政府掌控的机构来分配,“只有不到1%流入民间,其中大部分是用于艾滋病、环保、扶贫,劳工维权的只占极小部分。”
记者走访的维权机构中,所有的办公条件都比较恶劣,地点都设在租金便宜的居民楼或偏僻的小店面内。黄庆南的打工者中心只有一台电脑,是供工友学习用的。“11月14日有人来砸店的时候,幸亏有个工友用身体挡住了电脑,那伙人没有发现,才保住了。”工作人员林卫华指着藏在楼梯后的旧电脑说,这是整个中心最值钱的家当。
曾飞洋介绍,他申请到基金约在一年50万人民币,而景祥表示他申请到的更少,很不够用。“我们现在都是工商注册,没有办法向社会募捐和接受捐助。却还要交税。”这些机构都没有钱做广告,靠的往往是工人间的口碑相传。
深圳宝安区“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的负责人张治儒解决资金问题的办法是有选择的接一些个案,做收费的公民代理。但其他的民间劳工维权组织普遍不认同这种模式,他们认为收费有悖维权的本质。
数名维权组织的负责人都称,房东受到了压力,要求他们搬离办公地点。
相对于资金问题,这些劳工维权组织更担忧的是政府的不理解。
除了曾飞洋、景祥这样的免费给工伤者做个案,珠三角还广泛存在着收费的公民代理。由于一些公民代理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珠三角一些地区出台地方规定,限制公民代理权。
今年1月9日,深圳市公安、司法、劳动、地税、工商、城管等八个部门联手,打击“黑律师”,矛头直指活跃在当地的“公民代理”。由于有的劳工维权组织常常给一些工人做维权的个案辅导,甚至帮着出庭,因此包括黄庆南的打工者中心在内,部分维权组织也被列为“黑律师窝点”。对此,黄庆南感觉委屈:“我们其实从来不做个案,免费的都不做,更不要说收费的了。”
上个星期,景祥帮一个工伤七级的工友准备劳动仲裁,到了开庭时,以朋友身份,仲裁庭不让他做代理,只能旁听,景祥出示了免费代理的协议,可仲裁庭还是不让。“一些工人的表达能力、对法律的理解都有问题,找人做代理是没有办法的事,为什么不让找?那些收费的代理出了问题,自然有相关部门去处理,为什么要限制公民的天然权利。”景祥很不理解。
“厂里可以随便找个经理什么的做代理,工人却不可以。”张治儒也很不理解这些规定,但他比较灵活,挂靠了一个律师事务所,他们做前期的准备,出庭时让有执照的律师出庭,“但这就要给律所费用了。”
而这一切,都是源于身份问题。
“工商注册对我们来说很荒谬,不但无法筹资,还要交税。”景祥说找不到部门来挂靠。
同样为了取得民间组织的注册,曾飞洋找过工会、共青团、劳动、民政、司法部门,希望能够挂靠在这些官方机构下面,但没有一家愿意。他很清楚,由于我国还没有《社团法》,NGO的正常注册一般来说不太可能,“取得合法地位并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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